清河公主 (曹魏)

清河公主曹氏(?—?)是东汉末年三国时期曹魏势力的奠基人曹操的女儿。

清河公主
曹魏公主
封爵公主
封号清河长公主
亲属
父亲曹操
母亲刘氏
夏侯楙
同胞兄弟曹昂曹铄

清河公主的生母是曹操少年时候的妾室刘氏,早卒。所以清河公主虽然是庶出,却是曹操诸子女中年龄最长的一位。曹操曾想将她嫁给名士丁仪,但曹丕因为丁仪瞎了一只眼睛,极力劝阻这门婚事。曹操遂将她许配给曹魏重臣夏侯惇次子夏侯楙。此后曹操亲自见到丁仪,深爱其才,说,“即使其两目盲,尚当与女,何况但眇?是吾儿误吾!”丁仪因此深恨曹丕,支持曹植为储。

220年,曹丕即位后,曹植请清河公主为自己道歉说情,但曹丕不允许其会面[1]。侄子曹叡执政的太和二年(228年),召还丈夫夏侯楙为尚书。此前,夏侯楙在关中领兵时,养了很多伎妾,引起了公主的不满。而此时他的几个弟弟不遵礼法,多次被夏侯楙责备,他们于是勾结诽谤夏侯楙,指使清河公主上奏皇帝曹叡。曹叡阅奏后曾有意处死夏侯楙,与长水校尉段默商议,段默向曹叡奏议表示认为这一定是夏侯楙与公主夫妻不和,而受人谮构,且夏侯楙之父夏侯惇对于曹魏奠定基业有大功,必须三思。曹叡遂追问公主代她写表奏之人,果然是夏侯楙的弟弟子臧、子江,因此曹叡放弃了处死夏侯楙的想法[2]

艺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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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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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魏略》:初植未到关,自念有过,宜当谢帝。乃留其从官著关东,单将两三人微行,入见清河长公主,欲因主谢。而关吏以闻,帝使人逆之,不得见。
  2. ^ 三国志·卷九·魏书九·诸夏侯曹传第九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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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国志》:《后妃传》、《诸夏侯曹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