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元中(16世纪—16世纪),维嵩锺吾江西瑞州府新昌县[1]明朝政治人物。

漆元中
大明湘乡县知县
籍贯江西瑞州府新昌县
字号字维嵩,号锺吾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举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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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元中是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江西乡试举人万历四年(1576年)授湘乡知县,有督粮御史到县时欺侮长吏,漕卒横索乡赋,人人心神沮丧,他独力抗争,五年(1577年)谪海盐教谕,教育士子严于取予、崇尚气节,有学生到庙宇谒见官员,他得知后先行在庙门揭发对方,使其自愧不敢言而放弃谒见,上级重视他的贤能,署崇德桐乡两县事有声誉,他却因得罪漕运御史迁教谕,被勒令致仕[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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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道光《新昌县志·卷十一·人物志》:举人 明……嘉靖四十年辛酉科……漆元中,字维嵩,号锺吾,县治人,初令湘乡,有治粟使者临邑凌轹长吏,漕卒横索乡赋,人人色沮,元中独抗颜力诤,以此致改海盐教谕,当路重其贤,委署崇德、桐乡两篆并著贤声,未几拂衣归。
  2. ^ 光绪《海盐县志·卷十四·名宦录》:漆元中,新昌人,举人万厯中以湘乡令改教谕,严取予、敦气节,士有伺有司谒庙请事者,元中闻之先揭其人于庙门,使其自愧不敢言而罢,后署崇德,以长揖漕使者迁教谕,勒致仕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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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光《新昌县志》·卷十一·人物志
  • 光绪《海盐县志》·卷十四·名宦录
官衔
前任:
黄贡
明朝湘乡县知县
1576年-1577年
继任:
郝守
前任:
吴纯德
明朝海盐县教谕
1577年-1580年
继任:
吴从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