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元中(16世紀—16世紀),維嵩鍾吾江西瑞州府新昌縣[1]明朝政治人物。

漆元中
大明湘鄉縣知縣
籍貫江西瑞州府新昌縣
字號字維嵩,號鍾吾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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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元中是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江西鄉試舉人萬曆四年(1576年)授湘鄉知縣,有督糧御史到縣時欺侮長吏,漕卒橫索鄉賦,人人心神沮喪,他獨力抗爭,五年(1577年)謫海鹽教諭,教育士子嚴於取予、崇尚氣節,有學生到廟宇謁見官員,他得知後先行在廟門揭發對方,使其自愧不敢言而放棄謁見,上級重視他的賢能,署崇德桐鄉兩縣事有聲譽,他卻因得罪漕運御史遷教諭,被勒令致仕[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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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道光《新昌縣志·卷十一·人物志》:舉人 明……嘉靖四十年辛酉科……漆元中,字維嵩,號鍾吾,縣治人,初令湘鄉,有治粟使者臨邑凌轢長吏,漕卒橫索鄉賦,人人色沮,元中獨抗顏力諍,以此致改海鹽教諭,當路重其賢,委署崇德、桐鄉兩篆並著賢聲,未幾拂衣歸。
  2. ^ 光緒《海鹽縣志·卷十四·名宦錄》:漆元中,新昌人,舉人萬厯中以湘鄉令改教諭,嚴取予、敦氣節,士有伺有司謁廟請事者,元中聞之先揭其人於廟門,使其自愧不敢言而罷,後署崇德,以長揖漕使者遷教諭,勒致仕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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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光《新昌縣志》·卷十一·人物志
  • 光緒《海鹽縣志》·卷十四·名宦錄
官衔
前任:
黃貢
明朝湘鄉縣知縣
1576年-1577年
繼任:
郝守
前任:
吳純德
明朝海鹽縣教諭
1577年-1580年
繼任:
吳從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