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

澳门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澳门主权移交后才出现的名词,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指所有司长,以及属于部门首长的廉政专员、审计长、警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海关主要负责人。任免职务除由行政长官建议,还须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批准[1]

现任主要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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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局级名称 职称 首长 前任职位
行政法务司 司长 张永春 廉政公署廉政专员
经济财政司 李伟农 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保安司 黄少泽 (连任)
社会文化司 欧阳瑜 身份证明局局长
运输工务司 罗立文 (连任)
廉政公署 廉政专员 陈子劲 检察院助理检察长
审计署 审计长 何永安 (连任)
警察总局 局长 梁文昌 治安警察局局长
海关 关长 黄文忠 海关副海关关长

就职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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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4/1999号法律《就职宣誓法》规定,主要官员须于就职时以公开及亲身方式宣誓,且必须真诚、庄重地进行宣誓,必须准确、完整、庄重地宣读附件所列的相关誓词。宣誓时间由行政长官订定。宣誓之主持及监誓事宜由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主要官员誓词如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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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第2/1999號法律.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 (澳门: 印务局). 1999年12月20日, (1999年第1期第一组).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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