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保护单位

玉环市文物保护单位(又称玉环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前称玉环县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玉环市县级市,由台州市代管)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截至2018年11月,玉环市共公布了四批、共18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已改列入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的有5处。

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玉环市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纪念塔及墓)的文保碑。它于1981年被列入第一批玉环市文物保护单位

玉环境内部分文物对研究当地历史有着重要的价值,据三合潭遗址出土文物表明,玉环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居住和从事生产[1]:087。玉环市的文物普查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该工作由玉环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开展[1]:593[2]

历史 编辑

玉环于1980年成立玉环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文物工作讨论会[3]。次年7月8日,第一批玉环县文物保护单位由玉环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之后,玉环县文物保护单位由玉环县人民政府[注 1]分别于1986年3月9日、2004年1月13日、2016年8月24日公布。[4]:291[5]

批次 日期[4]:291[5] 公布文号[4]:291[5]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4]:291[5]
第一批 1981年7月8日 玉革〔81〕96号 4处(其中1处后来列为省级)[1]:595
第二批 1986年3月9日 玉政〔1986〕35号 6处(其中1处后来列为省级)[1]:595
第三批 2004年1月13日 玉政发〔2004〕3号 4处(其中2处后来列为省级)[6][7]
第四批 2016年8月24日 玉政发〔2016〕28号 4处(其中1处后来列为省级)[6]

统计 编辑

 
玉环市全境地图
乡级行政单位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4]:291[5]
(不包括已改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者)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总计
玉城街道 1 1 0 1 3
坎门街道 0 0 1 1 2
大麦屿街道 0 1 0 0 1
清港镇 0 0 0 0 0
楚门镇 2 2 1 0 5
干江镇 0 0 0 0 0
沙门镇 0 0 0 1 1
芦浦镇 0 0 0 0 0
龙溪镇 0 1 0 0 1
鸡山乡 0 0 0 0 0
海山乡 0 0 0 0 0
总计 3 5 2 3 13

列表 编辑

图例
  已改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尚无)
  已改列入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名称[1]:595[4]:291[5] 年代[4]:291[5] 类别[4]:291 地址[4]:291[5] 说明
第一批(4处)
纪恩诗摩崖题记
《纪恩诗》摩崖石刻[注 2]
1846年
(清道光二十六年)
石窟寺及石刻 芦浦镇道头村深浦寿星山麓 纪恩诗摩崖石刻是清代新任玉环厅同知徐荣到任后题写在石刻上的一首诗句,记叙了皇帝的召见情况和玉环的风土人情。[1]:595-596
革命烈士纪念塔及墓
玉环市烈士陵园
1959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
及代表性建筑
玉城街道县前社区中青山麓 玉环市烈士陵园占地2.2万平方米,顺坡而建,内有烈士墓区、纪念塔、纪念馆、碑亭等建筑物,共安葬了在玉环阵亡的三百多名战士。[1]:596
陈参墓 1591年
(明万历十九年)
古墓葬 楚门镇东西村金字山麓 陈参墓是明朝奉政大夫吏部郎中陈参的墓葬,墓前有石马、石羊各一对。[1]:596
楚门石狮 1885年
(清光绪十一年)
石窟寺及石刻 楚门镇西南村楚门剧院门口 楚门石狮原是楚门西门大帝庙前的石狮子,高1.3米,后来该庙被毁,石狮子迁至楚门剧院门口。[1]:596
第二批(6处)
三合潭遗址[注 3] 商朝至周朝 古遗址 玉城街道南山村三合潭 三合潭遗址出土了新石器时代、商朝至周朝的文物,包括武器、陶瓷、农具等,还有商周建筑物遗存。[1]:593
灵山井 宋朝 古建筑 楚门镇东西村灵山寺前 灵山井是一口石块叠砌而成的古井,在灵山寿圣寺重建时筑成,但该寺后来已被拆毁。[1]:595
泮池状元桥 1803年
(清嘉庆八年)
古建筑 玉城街道东门社区玉环市环山小学 泮池状元桥是一座全长7.24米的梁式石桥,横跨于泮池之上,原为玉环厅学宫的组成部分。[1]:596
林正阳墓 1858年
(清咸丰八年)
古墓葬 大麦屿街道桥头村 林正阳墓占地约40平方米,是清朝总兵林正阳的墓葬。[1]:595
东方小学遗址
东方中小学革命史纪念馆
1939年
(民国28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
及代表性建筑
楚门镇谷水村晒谷坦东方中学 东方小学在中国抗日战争时期是抗日活动中心点,也是中国共产党隐藏干部的据点,后改建为东方中小学革命史纪念馆。[1]:596[8]
胡瞻塘墓 1561年
(明嘉靖四十年)
古墓葬 龙溪镇渡头村官井头山麓 胡瞻塘墓是明朝抗倭阵亡将领胡瞻塘(传为戚继光部属)的墓葬。[1]:595
第三批(4处)
《圣训诗》石刻[注 4]
《圣训诗》摩崖题记
1921年
(民国10年)
石窟寺及石刻 玉城街道西山村牛脊岭 《圣训诗》石刻与纪恩诗摩崖石刻的由来和内容皆完全相同,不过是后人在民国时期重新整理和翻刻的,而非清朝遗存。[6]
苔山寨城遗址[注 2] 明末清初 古建筑(古遗址) 清港镇凡塘苔山村东南山顶 苔山寨城遗址占地约3万平方米,是南明政权为抵抗满清而修筑的寨城,内有校场、营房、哨台、烟墩等军事建筑。[7]
普安灯塔 1925年
(民国14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
及代表性建筑
坎门街道东沙社区东沙头 普安灯塔为一座建于海边小山岗的水泥砖石灯塔,具艺术价值。[9]:57
龙羿井 1848年
(清道光二十八年)
古建筑 楚门镇筠岗小学西面 龙羿井是一口古井,雕刻精美,井水清澈,井栏高0.35米。[4]:89
第四批(4处)
泗边小鹿巡检司城遗址[注 4] 1387年
(明洪武二十年)
古遗址 沙门镇泗边村 泗边小鹿巡检司城遗址占地约12,500平方米,为一处明代海防遗址,有城墙等构筑物。[6]
平环桥 1878年
(清光绪四年)
古建筑 沙门镇白岭下村 平环桥是一座横跨玉环市与温岭市交界溪流的石制拱桥,长9.8米、宽2.9米、拱跨7米,在古代曾是来回两地的必经之路。[10]
戚继光平倭纪念碑

(戚武毅公继光平倭纪念碑)

1933年
(民国22年)
石窟寺及石刻 玉城街道犁头咀村 纪念碑旨在纪念明朝将领戚继光在嘉靖四十年抗倭胜利,原碑已经损毁,现在的纪念碑制于民国时期。[1]:596
教场头妈祖宫 1923年
(民国12年)
古建筑 坎门街道后沙社区 教场头妈祖宫占地约660平方米,供奉妈祖,庙前建有一座戏台。[11]

保护 编辑

文物管理事务 编辑

玉环于1980年成立了玉环县文物管理委员会,由副县长担任委员会主任,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定期开展文物工作讨论会。各乡镇成立文化站,负责协调文物保护工作,基层群众自治机构有专门人员联系乡镇,负责文物的日常巡护工作。玉环基本形成县、镇、村居三级文物保护协作机制。[3]

目前,玉环市文物保护单位由玉环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原玉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机构改革后改名)负责保护和管理[2][12],与玉环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市文管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这个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文物工作,申报、推荐包括县级在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并组织实施文物保护与抢救、修缮工作,履行全市文物行政执法监察职责[2]。为了确保文物安全,文广新局定期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查和安全状况排查工作,又在重要节假日和公众活动期间举行额外的安全检查;此外又为各处文物保护单位安排管理员,并负责审查、补助、培训和奖励这些人员[12]。教育宣传方面,玉环市文广新局开展了众多活动来向群众普及文物保护,例如2016年10月开展的“玉环文物知多少”文化遗产知识宣传普及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关于文物保护的疑问、知识竞答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玉环的文物保护成果[13]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编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指示下,玉环县人民政府在2015年11月23日公布当地1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1处已改列为省级)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14]2019年9月,玉环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又公布了戚武毅公继光平倭纪念碑、教场头妈祖宫、平环桥三处文保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15]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陈参墓 以墓地建筑外轮廓为基准,向外拓展以划定界线,东面距约25米、南面距约45米、西面距约10米、北面距约40米 以保护范围线为基准,向外拓展以划定界线,东面距约9米、南面距约9米、西面距约15米、北面距约7米
革命烈士纪念塔及墓 以陵园围墙为界线 东面界线为保护范围线外约20米并向南方延伸,南面以东门路和东城路的连线为界,西面为保护范围线外约25米并向北方延伸,北面以山脊为界
灵山古井 以古井为基准,向外拓展以划定界线,东北面距约40米、东南面距约15米、西南面距约13米、西北面距约5米,灵山寺天王殿包括在内 以保护范围线为基准,向外拓展50米以划定界线
泮池状元桥 以公安局内院为基准,向外拓展以划定界线,东面距约20米、南面距约25米、西面距约20米、北面距约40米 以公安局建筑为基准,向外拓展以划定界线,东面距约9米、南面距约11米、西面距约11米、北面距约11米
林正阳墓 以墓区围墙为界线 以保护范围线为基准,向外拓展以划定界线,东面距约12米、南面距约17米、西面距约17米、北面距约30米
东方小学旧址 以校舍外墙为基准,向外拓展以划定界线,东南面距约2米、西南面距约6米、西北面距约3米、东北面距约6米 以保护范围线为基准,向外拓展10米以划定界线
胡瞻塘墓 以墓碑为基准,向外拓展15米以划定界线 以保护范围线为基准,向外拓展以划定界线,东北面距约10米、东南面距约10米、西北面距约10米,西南面以玉环县饲料厂东北面围墙为界线
《圣训诗》石刻[注 2] 以石刻为基准,向外拓展10米以划定界线 以保护范围线为基准,向外拓展30米以划定界线
普安灯塔 以灯塔外墙为基准,向外拓展以划定界线,东面距约13米、南面距约5米、西面距约10米、北面距约6米 东、南、北三面拓展至海岸线;西面以保护范围线为基准,向外拓展30米
龙羿井 以古井为基准,向外拓展以划定界线,东面距约2米、南面距约5米、西面距约5米、北面距约5米 以保护范围线为基准,向外拓展以划定界线,东面距约13米、南面距约12米、西面距约14米、北面距约11米
戚武毅公继光平倭纪念碑 以纪念碑所在山头为界划定范围线 以保护范围线为基准,东面以断崖为界,南面距保护范围约5米,西面距保护范围约55米,北面距保护范围约5米
教场头妈祖宫 以妈祖宫建筑外轮廓向外扩展约5米划定范围线 以保护范围线为基准,东、南、北面距保护范围约1米,西面沿规划昌贸东路东侧边线为界,距保护范围约17米
平环桥 自桥体轮廓向外扩展划定范围线,东南面距桥约8米,东北面距桥约10米,西南面以河道西南侧岸线为界,西北面距桥约13米。 以保护范围线为基准,东南面距保护范围约13米,东北面距保护范围约19米,西南面距保护范围约12米,西北面距保护范围约13米。

图集 编辑

玉环市文物保护单位图集

注释 编辑

  1. ^ 玉环县已于2017年撤县设市,现为玉环市。
  2. ^ 2.0 2.1 2.2 该文物已经在2011年1月7日改列入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4]:291
  3. ^ 该文物已经在2015年3月6日改列入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4]:291
  4. ^ 4.0 4.1 该文物已经在2017年2月7日改列入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6]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浙江省玉环县编史修志委员会. 玉环县志.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1994 [2018-11-18]. ISBN 754320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30). 
  2. ^ 2.0 2.1 2.2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 玉环市人民政府. 2018-08-15 [2018-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8). 
  3. ^ 3.0 3.1 玉环市文广新局. 玉环市文广新局关于对人大第162174号议案答复的函. 玉环市人民政府网站. 2018-06-07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4.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李枝霞. 玉环文物概览. 文物出版社. 2011. ISBN 9787501031375. 
  5. ^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玉环县人民政府. 2016-08-24 [2018-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8). 
  6. ^ 6.0 6.1 6.2 6.3 6.4 徐旭升. 我县又有两处文保单位晋升为省保单位. 玉环市人民政府. 2017-02-07 [2018-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8). 
  7. ^ 7.0 7.1 中共玉环市委党史研究室. 苔山寨城遗址. 2015-03-05 [2018-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8). 
  8. ^ 中共玉环市委党史研究室. 东方中小学革命史纪念馆. 玉环史志网. 2017-08-03 [2018-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8). 
  9. ^ 玉环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玉环县文物管理委员会. 玉环文史资料 第20辑 文物特别专辑. 
  10. ^ 吴达夫. 余彩虹 , 编. 探寻与发现:横跨温岭玉环两地的“平环桥”. 台州晚报. 2013-08-25 [2018-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8). 
  11. ^ 玉环县坎门教场头妈祖宫. 新华网. 2005-04-24 [2018-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5-26). 
  12. ^ 12.0 12.1 徐旭升. 玉环市文广新局扎实推进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 浙江文物网. [2018-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23). 
  13. ^ 郑婷婷. 玉环县开展“玉环文物知多少”主题宣传活动. 浙江文物网. [2018-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23). 
  14. ^ 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陈参墓等1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的通知. 玉环县人民政府. 2015-11-23 [2018-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23). 
  15. ^ 市文广旅体局. 关于同意划定戚武毅继光平倭纪念碑等20处玉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 玉环市人民政府网站. 2019-09-17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6).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