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美(?—17世纪),子舆,一作子玙浙江绍兴府山阴县[1],一作会稽县[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王绍美
大明山东道监察御史
籍贯浙江绍兴府山阴县
字号字子舆,一作子玙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崇祯十三年庚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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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美相貌英俊,崇祯六年(1633年)举浙江乡试第二名,崇祯十三年(1640年)成进士[3],授广东肇庆府推官,在当地施行仁政,赦免冤狱、豁免多余税项。鲁王朱以海监国,王绍美迁山东道监察御史,请求抚恤刘宗周祁彪佳王毓蓍潘集周卜年五位忠臣,并和沈彩金华迎接黄鸣俊[2]

王绍美辞官以后,身无长物,死后无钱殓葬[1]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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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弟王绍兰,崇祯九年举人[4]
  • 子王用悦,康熙十四年举人[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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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四·乡贤二》:王绍美,字子舆,少英俊,崇祯庚辰进士,授肇庆府推官。不事刑威,不为表暴,出冤狱、却厂羡。及去官,无留物至不能具棺殓云。子用悦,康熙乙卯举人。 府志儒林。案府志绍美会稽人,今据旧志选举卷补。
  2.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二·列传第五十八》:(沈彩)与王绍美逆(黄鸣俊)之金华。……绍美,字子玙,会稽人。崇祯十三年进士,授肇庆府推官。雪冤狱、却厂羡。去日萧然无一物。迁山东道御史,请恤刘宗周、祁彪佳、王毓蓍、潘集、周卜年五忠。
  3. ^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选举一》:王绍美 通志会稽人……以上(崇祯)六年癸酉科(举人)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二·列传第五十八》:弟绍兰,崇祯九年举于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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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二·列传第五十八
  •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选举一
  •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四·乡贤二
官衔
前任:
方大宾
明朝肇庆府推官
崇祯年间
继任:
荆镇
清朝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