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桢 (明朝)

王维桢(1507年—1556年1月23日),字允宁,号槐野陕西西安府华州平定里人,明朝政治人物[1]

王维桢

大明南京国子监祭酒
籍贯 陕西西安府华州
字号 字允宁
出生 正德二年(1507年)十一月初二日
逝世 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壬寅
(1556年1月23日)
配偶 娶东氏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举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著作
  • 《骊山集》

生平 编辑

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陕西乡试第五十一名举人,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进士。选庶吉士,十六年正月授翰林院检讨,二十四年闰正月充《大明会典》纂修官,二十八年十月九年秩满,升修撰,二十九年八月充武举会试主考官,三十年十二月升右春坊右谕德、掌南京翰林院事,三十四年八月与翰林院侍讲袁炜主顺天乡试,十一月升南京国子监祭酒,任命后回乡探望其母。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十二月壬寅(1556年1月23日),嘉靖大地震发生[2],声震如雷,鸡犬鸣吠,王维桢急忙奔出,呼唤其母,此时王母已入睡。王维桢不慎被墙压死。著有《存笥稿》三十八卷、《司成遗翰》四卷。

佚事 编辑

王维桢好读司马迁之文、杜甫之诗。好喝酒,酒醉喜欢谩骂,人多畏而远之。

在文坛与莆田康大和齐名,人称“康王”。

墓葬 编辑

其墓至今尚存,在华县城南王家坟村[3]

家族 编辑

曾祖王和;祖父王源;父王载,母刘氏。慈侍下。兄王维藩、王维祺,弟王维新、王维厚[4]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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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八十六》,出自《明史
 国朝献征录·卷之七十四

参考文献 编辑

  1. ^ 《陕西通志》:王维桢字允宁,又号槐野,华阴人。嘉靖乙未进士,选庶吉士,历翰林侍读,乞养母不许,迁南国子祭酒,便道省母。会关中地大震,遂殁。维桢之文豁达疏宕,若泓澜流江,明霞赪天。入门学司马子长,推尊乡先达李梦阳,跻之圣境,其始载笔承明修赋颂之业,海内宗重。居十馀年,戎马生郊,与士大夫讲方略论战守,又自言其为人浅中狭气,戆直朴略。平生未尝倒心反舌,乱是非,淆曲直。尝论士大夫处世当勉立功业,怀仁义之实以振靡敝而救疮痍,其有志当世可知也。与南礼部尚书孙升善,升序其文曰:王子产二华之奥区。所云岳降不虚矣名山藏允宁长大白晳谙知九边要害扼腕时事慷慨悲壮为文好太史公盱衡抵掌沾沾自喜论诗服膺少陵自谓独得神解尤深于七言近体列朝诗集时有临潼赵统者字伯一,与槐野同举进士,才名相与颉颃,官户部郎中,罢归被诬系狱,几二十年,日以著述为事。积稿二竹麓,所传有骊山集等书。
  2. ^ 《明世宗实录》卷430: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壬寅,是日山西、陕西、河南同时地震,声如雷,鸡犬鸣吠。陕西渭南、华州、朝邑、三源等处、山西蒲州等处尤甚,或地裂泉涌,中有鱼物;或城郭房屋陷入池中;或平地突城山阜;或一日连震数次;或城郭房屋陷河谓泛张华兵终南山鸣,河清数日,压死官吏军民,奏报有名者八十三万有奇。时致仕南京兵部尚书韩邦奇、南京光禄寺卿马理、南京国子祭酒王维桢同日死焉。其不知名未经奏报者,复不可数计。
  3. ^ 王维桢墓.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2-01).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