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福,字时兴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德安府随州应山县(今湖北应山)人,元末明初政治人物。

王兴福初担任征州知府。1366年,朱元璋破杭州,王兴福改任杭州府知府,平定民心。任期满后,百姓纷纷阻道挽留。王兴福称:“并非我一人之力能够惠及父老乡亲,只要大家守法就能够达到。”朱元璋听后大力嘉奖,升其为吏部尚书。后因事连坐降职西安知府,死于任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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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140):兴福,随人。初守征州,有善政,迁杭州。杭初附,人心未安。兴福善抚辑,民甚德之。秩满当迁,郡人遮道攀留。兴福谕遣之曰:“非余能惠父老,父老善守法耳。”太祖嘉之,擢吏部尚书。坐事左迁西安知府,卒官。
官衔
前任:
张明善
明朝吏部尚书
1370年
继任:
郎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