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谟 (教育家)

王谟(1895年—20世纪?)[1]四川省顺天府仪陇县[2]中华民国教育家、政治家。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要人。

朝日新闻’(东京)昭和18年(1943年)11月12日刊登的王谟照片

生平 编辑

王谟先后毕业于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后改东京教育大学,今为筑波大学)、东京帝国大学。归国后,历任武昌大学北平大学、师范大学、清华大学教授,[3]此外在北京政府时代还曾任参议院议员。[2]1942年(民国31年),出任北京师范学院院长,后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3]

1943年(民国32年)11月,伴随着华北政务委员会改组,王谟任该委员会教育总署督办兼常务委员。1944年7月辞任。[4]

1945年12月5日,以汉奸罪被国民政府在北平逮捕,处以死刑。

注释 编辑

  1. ^ ‘朝日新闻’(东京)昭和18年11月12日、2面记事称其“本年49歳”。则推断其生年为1895年。
  2. ^ 2.0 2.1 刘等编(1995)、1255页。
  3. ^ 3.0 3.1 ‘朝日新闻’(东京)昭和18年11月12日、2面。
  4. ^ 郭主编(1990)、1885页作其后至1945年2月,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兼代教育总署督办。刘等编(1995)、1059页没有王克敏代理的记载,而称1945年2月王谟辞任。

参考文献 编辑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前任:
(创设)
华北政务委员会
教育总署督办
1943年11月 - 1944年7月
继任:
王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