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轼 (天顺进士)

天順進士

王轼(1439年—1506年),字用敬湖广公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南京兵部尚书。

王轼
王轼 (天顺进士)

甲申十同年图》之王轼


大明太子太保南京兵部尚书
籍贯 湖广承宣布政使司公安县
族裔 汉族
字号 字用敬
谥号 襄简
出生 正统四年(1439年)
湖广公安县
逝世 正德元年(1506年)
湖广公安县
出身
  • 天顺八年甲申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王轼为天顺八年(1464年)进士,授大理右评事,迁任右寺正。在四川登记囚徒时,为百余人平反,升任四川副使。因事被中伤下狱,真相大白后复官,改职陕西

弘治初年,升四川按察使。弘治三年(1490年),迁南京右佥都御史。八年(1495年),升右副都御史,总理南京粮储事务,不久,巡抚贵州。次年,入京任大理寺卿,奉诏与刑部裁定条例,颁行天下。

弘治十三年(1500年),王轼拜为南京户部尚书。不久,任左副都御史,总督贵州军务,镇压苗族女土司米鲁起事,大胜还朝。孝宗大喜,赏赐有加,加封太子少保。后改南京兵部尚书,参与机务。王轼屡次请求致仕,均不被批准。武宗登极后,因病再次请归。朝廷下诏,加太子太保,荣誉归里。正德元年(1506年)卒。朝廷追赠太保,谥襄简。《明史》有传。[1]

延伸阅读 编辑

[]

 国朝献征录·卷之四十二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史·列传第六十》:王轼,字用敬,公安人。天顺八年进士。授大理右评事,迁右寺正。录囚四川,平反百余人,擢四川副使。岁凶,请官银十万两为籴费。以按嘉定同知盛崇仁赃罪,被讦下吏。事白,还职,改陕西。
    弘治初,擢四川按察使。三年迁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八年进右副都御史,总理南京粮储,旋命巡抚贵州。明年入为大理卿,诏与刑部裁定条例颁天下。
    十三年拜南京户部尚书。寻命兼左副都御史,督贵州军务,讨普安贼妇米鲁。时镇守中官杨友、总兵官曹恺、巡抚钱钺共发兵讨鲁,大败于阿马坡。都指挥吴远被执,普安几陷。友等请济师,乃以命轼。轼未至,而友等遣人招贼。贼扬言欲降,益拥众攻围普安、安南卫城,断盘江道,势愈炽。又乘间劫执友。右布政使闾钲,按察使刘福,都指挥李宗武、郭仁、史韬、李雄、吴达等死焉。
    轼至,以便宜调广西、湖广、云南、四川官军、土兵八万人,合贵州兵,分八道进,使致仕都督王通将一军。十五年正月,参将赵晟破六坠寨。贼遁,过盘江。都指挥张泰等渡江追击,指挥刘怀等遂进解安南卫围,而恺、通及都指挥李政亦各破贼寨。贼还攻平夷卫及大河、扼勒诸堡,都御史陈金以云南兵御之。贼遁归马尾笼寨。官军聚攻益急,土官凤英等格杀米鲁,余党遂平。用兵凡五月,破贼寨千余,斩首四千八百有奇,俘获一千二百。捷闻,帝大喜,嘉劳。召还京,赐赉有加,录功,加太子少保。已,改南京兵部,参赞机务。连乞致仕,不允。武宗立,遇疾复请。诏加太子太保。赐敕乘传归。卒,赠太保,谥襄简。
  • (明)李东阳撰,《明故太子太保南京兵部尚书致仕赠少保王公墓志铭》。
  • (清)张廷玉等, 《明史》, 中华书局点校本。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