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軾 (天順進士)
天順進士
王軾(1439年—1506年),字用敬,湖廣公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南京兵部尚书。
王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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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南京兵部尚書 | |
籍貫 | 湖廣承宣佈政使司公安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用敬 |
諡號 | 襄简 |
出生 | 正統四年(1439年) 湖廣公安縣 |
逝世 | 正德元年(1506年) 湖廣公安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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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王軾為天順八年(1464年)進士,授大理右評事,遷任右寺正。在四川登記囚徒時,為百餘人平反,升任四川副使。因事被中傷下獄,真相大白後複官,改職陝西。
弘治初年,升四川按察使。弘治三年(1490年),遷南京右僉都御史。八年(1495年),升右副都御史,总理南京粮储事務,不久,巡抚贵州。次年,入京任大理寺卿,奉诏与刑部裁定条例,颁行天下。
弘治十三年(1500年),王軾拜為南京戶部尚書。不久,任左副都御史,總督貴州軍務,鎮壓苗族女土司米鲁起事,大勝還朝。孝宗大喜,賞賜有加,加封太子少保。後改南京兵部尚書,參與機務。王軾屢次請求致仕,均不被批准。武宗登極後,因病再次請歸。朝廷下詔,加太子太保,榮譽歸里。正德元年(1506年)卒。朝廷追贈太保,諡襄简。《明史》有傳。[1]
延伸阅读
编辑[编]
-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二》,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编辑- ^ 《明史·列傳第六十》:王轼,字用敬,公安人。天顺八年进士。授大理右评事,迁右寺正。录囚四川,平反百余人,擢四川副使。岁凶,请官银十万两为籴费。以按嘉定同知盛崇仁赃罪,被讦下吏。事白,还职,改陕西。
弘治初,擢四川按察使。三年迁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八年进右副都御史,总理南京粮储,旋命巡抚贵州。明年入为大理卿,诏与刑部裁定条例颁天下。
十三年拜南京户部尚书。寻命兼左副都御史,督贵州军务,讨普安贼妇米鲁。时镇守中官杨友、总兵官曹恺、巡抚钱钺共发兵讨鲁,大败于阿马坡。都指挥吴远被执,普安几陷。友等请济师,乃以命轼。轼未至,而友等遣人招贼。贼扬言欲降,益拥众攻围普安、安南卫城,断盘江道,势愈炽。又乘间劫执友。右布政使闾钲,按察使刘福,都指挥李宗武、郭仁、史韬、李雄、吴达等死焉。
轼至,以便宜调广西、湖广、云南、四川官军、土兵八万人,合贵州兵,分八道进,使致仕都督王通将一军。十五年正月,参将赵晟破六坠寨。贼遁,过盘江。都指挥张泰等渡江追击,指挥刘怀等遂进解安南卫围,而恺、通及都指挥李政亦各破贼寨。贼还攻平夷卫及大河、扼勒诸堡,都御史陈金以云南兵御之。贼遁归马尾笼寨。官军聚攻益急,土官凤英等格杀米鲁,余党遂平。用兵凡五月,破贼寨千余,斩首四千八百有奇,俘获一千二百。捷闻,帝大喜,嘉劳。召还京,赐赉有加,录功,加太子少保。已,改南京兵部,参赞机务。连乞致仕,不允。武宗立,遇疾复请。诏加太子太保。赐敕乘传归。卒,赠太保,谥襄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