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重 (崇祯进士)

王重(?年—?年),字有山,号三山,镇江府金坛县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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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应天府乡试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联捷辛未科进士。吏部观政,七年授中书舍人,十年掌中书科印,十二年升吏部考功司主事[1],历文选司郎中。与兵部主事成德相善,明末成德殉国,王重受其生前所托,分割家宅抚养其子[2]

顺治十六年,郑成功崇明岛进入长江,攻陷了镇江府等地,一些思慕明朝的遗民,因而纷纷暗中接应,企图恢复明室。清廷为之震动。不久之后,郑成功败退。清朝下令彻查私通海外的人,发起“通海案”,许多人受到株连。金坛知县任体坤为掩盖弃城之罪,与乡绅王重、袁大受串通,上报当地儒生三十八人通敌,但被江南按察使姚延著查知真相,任体坤获罪,余者皆减罪。乡绅袁大受等人不满,动用人脉关系,写信向京城御史马腾蛟求助,认为“不速杀儒生等人,恐生出其它祸端,引火上身”。不料书信来往中,被人泄密,顺治皇帝下令让户部、刑部侍郎及江宁巡抚朱国治审理案件,于是提审王重、知县任体坤等人,并全部拘捕入狱。并将事件扩大化,凡是牵连其中的人,包括被诬告的儒生、书吏、耆生都被判了“通海”之罪,此案牵连数千人,姚延著、陈于鼎等人都因此案被处死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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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王重,三山,书二房,丁未十月二十七日生。金坛人,庚午六名,会四十五,三甲二百七十五名。吏部政,甲戌授中书,丁丑掌中书科印,己卯升吏部考功司主事。曾祖治,乡饮宾。祖桢,恩例冠带。父弘燮,增广生,封中书舍人。
  2. ^ 《金坛县志》:王重,字有山,授中书舍人,考选吏部主事,历文选司郎中。成德,字宝慈,顺天怀柔人,崇祯辛未进士。寓居金坛,初为滋阳令,以刚直忤上官,被逮下狱。廷杖遣戍。后言官交白其事,即于戍所补如皋令,未任,即擢驾部主事。德久游于坛,与同年吏部王重善,将入燕,语重曰:贼势至此,不可为矣。吾受国恩,必以死报。敢以两母一子相托。重曰:君不负主,吾岂负君。及京陷,德阖门死,重割宅以字其子焉。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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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史稿》列传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