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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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治(约1620年代—1673年12月28日),字平寰正黄旗汉姓包衣出身[1]:41,后属汉军正黄旗人,籍奉天抚顺(自署籍三韩)。清朝官员。历官大理寺卿、江苏巡抚(顺治朝)、云南巡抚(康熙朝)。雍正七年,入祀昭忠祠。

生平 编辑

顺治元年(1644)拔贡,三年由贡生考选知县。四年(1647),补授顺天府固安知县,在任上“兴文养士,革弊甦民”,入固安县名宦祠(载《固安县志》,康熙53年(1714)刻本);八年(1651)任河南大名府开州(今濮阳市)知州,有政声(据1806年《开州志:职官》);十一年,直隶顺天府霸州知州(载《霸县志》);直隶顺德府(今河北邢台)知府;十三年,山东按察使司副使、直隶霸昌道(驻昌平州);十五年,大理寺少卿;十六年(1659年),擢至大理寺卿,同年转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特旨升补江苏巡抚。

顺治九年(1652)壬辰在河南开州(今濮阳)知州任上时,与关西杨果、三秦高光龙谒濮阳子路墓祠,“见祠宇荒凉,满目凄然,有感于怀,随唱和三律”,其中朱国治的诗歌写道:“先贤祠宇半凋零,兵火曾为几度经。断篆常照荒径月,忠梁时坠晓天星。雨淋穴冢隐狐兔,风过巢林危鹤䴇。道义争传千古重,阴云五月飕飕泠”。次年,与伯父、仲弟国弼再祀先贤,勒石以志之。刻石原镶嵌在濮阳子路墓祠旧享殿内壁,现存濮阳子路博物馆(载《濮阳碑刻墓志》,2003)。顺治九年(1652),重修开州知州署内署,建披云阁(载沈乐善《开州志》,1806)。顺治十年,在直隶顺德府(今河北邢台市)知府任上,重建国士书院(旧称龙冈书院)(载《几辅通志:书院志》)。

顺治十七年(1660)正月至康熙元年(1662)正月出任江苏巡抚(驻苏州)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十七年春,弹劾布政使陈培正庸劣累民,罢之(载《钦定八旗通志》卷194);同年,疏言“臣谓以守寓战。凡海边江口、多设烽堠炮台,使郑成功军势困援绝众心必变。乘间攻之”。十八年(1661),疏言海防紧要,“请将苏州海防同知、移驻常熟县。松江海防同知、移驻上海县。各令其督修沿海桥梁、马路墪堡、协催兵饷、严行保甲之法、稽查出洋船只”(据《清实录顺治朝实录》);题设江苏布政使司暂驻苏松道署,后购苏州王氏宅作为署府(据《江南通志》,1737;王氏宅系原明大学士王鏊故居“怡老园”;康熙十五年镶黄旗汉军丁思孔、雍正七年镶黄旗满洲高斌、乾隆五年内务府正黄旗汉军安宁 (官员)均曾任江苏布政使,载《苏州府志》);又疏言“苏、松、常、镇四府属、并溧阳县,未完钱粮文武绅衿共一万三千五百一十七名,应照例议处。……得旨:绅衿抗粮,……该部照定例严加议处”(据《清实录康熙朝实录》)。据民间史记,在江苏巡抚任上,搜刮无度,人称“朱白地”,凡绅衿有欠粮者,无论多寡,皆以抗粮为名绌籍或逮捕,史称江南奏销案;顺治十八年(1661年),又在哭庙案中,罗织罪名杀害金圣叹等人[2]。康熙元年(1662)正月,“丁父忧,不候代归,部议擅离职守,革职”(据《钦定八旗通志》卷194),正红旗汉军韩世琦(曾祖父明大学士韩爌)继任江苏巡抚。

康熙十年(1671)五月,补授云南巡抚,代管云贵总督事务。康熙十二年(1673年)十一月廿一·丙戌(1673年12月28日),三藩之乱时,因拒绝吴三桂的邀叛,被吴三桂杀死[3]。康熙二十年,云南平,朱国治榇及家属由大将军贝子彰泰(又章泰)等护送回京(载《钦定八旗通志:大臣传六十》卷194)。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谕曰:“朱国治当逆贼吴三桂反叛之初,抗不从逆,遂被杀害,捐躯殉难,深为可悯,其从优议恤”。康熙二十二年(1683),敕赠户部右侍郎,赐祭葬(载《康熙朝实录》卷101)。三藩之乱平定后,清廷将朱国治列入“忠义”死难臣子之列(载《八旗通志初集:八旗祀典》卷55,1739),入祀功臣庙(载《钦定八旗通志:八旗祀典二》卷82),荫一子、入国子监读书[4]。雍正七年(1729),入祀昭忠祠。同年,雍正帝特令“查其子孙,出包衣,归于正黄旗”(据《钦定八旗通志:忠义传二十二汉军八旗》卷230)[1]:41。《钦定八旗通志》中被列入“忠义传”中。生平载《八旗通志初集》卷195、《钦定八旗通志:大臣传六十》卷194、《钦定八旗通志:忠义传二十二》卷230、《清史稿:列传二百七十五》、《满洲名臣传》(清国子监刊本)。

康熙五十六年(1717)八月初一日,儿佐领朱纶、孙壮达朱永镇(满语“壮达”汉译“护军校”,后任圆明园护军参领)立朱国治墓碑于今北京石景山区模式口村。现今墓未知,墓碑已无存;满汉文《朱国治御祭碑》(刻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拓片、正书《朱国治墓碑》(刻于康熙56年(1717)8月1日)拓片均存北京国家图书馆;《朱国治御祭文》,载现代版《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v. 101。

家庭 编辑

  • 父朱哈拉不拉(c.1600s-?),世居辽东抚顺,国初入正黄旗包衣籍(载《八旗通志初集》),从龙入关。有一胞兄。
  • 胞弟国弼(c.1630s-?)。
  • 子朱纶(c.1660s-?),正黄旗佐领。
  • 孙朱永镇(c.1690s-?),护军校(满语“壮达”)、圆明园正黄旗护军参领(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创建于雍正二年(1724),又见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总统大臣)。
  • 曾孙女朱氏(c.1720s-?),嫁正蓝旗汉军、同知胡氏安保(c.1720s-?;父二等侍卫胡照(c.1700s-?),母高佳氏系镶黄旗满洲、文华殿大学士文端公高晋胞姊,祖父头等侍卫、副都统永庆),即道光三十年庚戌(1850)进士吉惠的曾祖母。

影视形象 编辑

电视剧 编辑

演员 年份 作品
刘毓滨 2001年 康熙王朝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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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488》,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张玉兴. 《包衣汉姓与汉军简论——八旗制度兴衰的一个历史见证》.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辽宁省沈阳市: 辽宁大学). 2003, (2003年第4期): 37—45. ISSN 1002-3291. 
  2. ^ 清朝无名氏《研堂见闻杂记》:“抚臣朱国治既以钱粮兴大狱,又杀吴郡诸生一二十人,知外人怨之入骨,适以丁忧罢。故事:隶旗下者例不丁忧,守丧二十七日,即出视事。公守丧毕,具疏请进止,朝议许其终制,另推新抚韩公世琦。尚未莅位,朱恐吴人为变,仓猝离位,轻舟遁去,吴中为幸。朝议以大臣擅离汛地,拟降五级,而严旨切责,革职为民。后于康熙十一二年复抚滇中,值吴三桂变,提去开膛枭示。”
  3. ^ 清史稿/卷474
  4. ^ 清史稿》(卷488):朱国治,汉军正黄旗人。顺治四年,由贡生授固安知县,屡擢至大理寺卿。十六年,外简江宁)抚。时郑成功盘踞外洋,出没江南滨海州县,国治疏言:“欲破狡谋,先度形势。贼众负险,我师远涉风涛,其劳逸不同。贼众熟识海道,我师弓马便捷,其素习不同;水师舟楫,较之贼船大小悬殊,其攻取不同。臣谓宜以守寓战,凡海边江口,多设墩台,待贼势困援绝,乘间攻之,自能擒渠献馘。”下所司议行。又以苏、松、常、镇四府钱粮抗欠者多,分别造册,绅士一万三千五百余人,衙役二百四十人,请敕部察议。部议现任官降二级调用,衿士褫革,衙役照赃治罪有差。以是颇有刻核名。康熙十年,补云南巡抚。时吴三桂谋叛久矣,十二年,诡请移藩锦州,并期以十一月二十四日启行。国治方请增设驿堡,协拨夫马待之,三桂遽踞关隘起事。先期三日,邀国治及按察使李兴元、云南知府高显辰、同知刘崑,胁之从逆,皆不屈。国治骂贼尤烈,即时遇害。先后殉难者,云贵总督甘文焜,广西巡抚马雄镇、傅弘烈及李兴元,均自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