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铎 (正德举人)
生平
编辑王铎是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浙江乡试第四十四名举人[2],获授崇仁知县,改建学宫,上疏立吴与弼专祠、清理虚税,不久因为忤逆权贵调任竹溪知县,判决积压案件,三次请求辞官养亲都获上级挽留,得知父亲去世后立刻奔丧,士民勒石纪念他,服阕后不再出仕,终养母亲三十年,人称为孝子[1][3][4][5]。
引用
编辑- ^ 1.0 1.1 嘉庆《西安县志·卷三十一·循吏》:王铎 旧志(云)字孔振,正德举人,为崇仁令,尝新学宫,疏立吴康斋祠、清虚税,后与时忤告调湖广竹溪县,决累滞狱,三告养亲,当道勉留,及闻父讣奔丧,士民勒石永思,服阕不忍离母,遂终养致仕三十年,虽居城市,足迹不履公门。
- ^ 嘉庆《西安县志·卷二十六·选举》:明……正德五年庚午科(举人) 王铎 四十四名,知县
- ^ 同治《崇仁县志·卷六·职官志》:王铎,字孔振,浙江西安人,嘉靖三年任,疏立吴与弼专祠,调湖广竹溪县,三告养亲不允,及父卒终身不仕以事母。 旧无传,见《浙江通志》
- ^ 光绪《衢州府志·卷三十五》:王铎,字孔振,西安人,正德庚午举于乡,为崇仁知县,疏立吴与弼专祠,调湖广竹溪县,决屡年滞狱,三告养亲不允,及父卒,遂终身不仕以事母,人称为孝子。 叶秉敬府志
- ^ 四库全书《浙江通志·卷一百八十六·人物七》:王铎,《衢州府志》(云)字孔振,西安人,正德庚午举人,为崇仁知县,疏立吴与弼专祠,调湖广竹溪县,决屡年滞狱,三告养亲不允,及父卒,遂终身不仕以事母。
参考文献
编辑- 嘉庆《西安县志》·卷二十六·选举
- 嘉庆《西安县志》·卷三十一·循吏
- 同治《崇仁县志》·卷六·职官志
- 光绪《衢州府志》·卷三十五
- 四库全书《浙江通志》·卷一百八十六·人物七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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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祝鳌 |
明朝崇仁县知县 1524年-1529年 |
继任: 林文英 |
前任: 李棻 |
明朝竹溪县知县 1529年-1531年 |
继任: 廖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