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骥 (崇祯进士)

王骥(?—1658年),冀超直隶镇江府丹徒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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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骥是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应天乡试举人[2]崇祯元年(1628年)联捷进士,历官浙江嘉兴、湖广孝感知县,升兵部主事、湖广湖北参议广东布政使,入为太仆寺卿[1]弘光元年(1645年)正月,经左良玉推荐,任兵部右侍郎,以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抚湖广,他推辞不赴任。永历十二年(1658年),因郑成功充当内应而遭清朝朝廷抓拿杀害。

妾侍胡氏是江都人,被逮捕后服毒写下绝命诗后去世[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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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同(高斗枢)时王骥,字冀超,丹徒人。崇祯元年进士。历孝感、嘉兴知县,兵部主事,湖北参议,广东右布政使,太仆卿。
  2. ^ 光绪《丹徒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天启七年丁卯科 沈几榜 王骥 见进士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弘光元年正月,以左良玉荐,出为兵部右侍郎、副都御史,巡抚湖广,辞未赴。永历十二年,内应郑成功,被执死。妾胡,江都人,被逮,仰药赋绝命诗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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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
  • 光绪《丹徒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
官衔
前任:
骆天闲
明朝嘉兴县知县
1629年-1630年
继任:
康元穗
前任:
高奇英
明朝孝感县知县
1632年-1634年
继任:
雍鸣鸾
前任:
顾其仁
明朝湖广按察司分守湖北道参议
崇祯年间
继任:
曹代之
前任:
曾栋
明朝 / 南明广东右布政使
1644年-1645年
继任:
顾元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