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溪镇
珠溪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大足区下辖的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1]
珠溪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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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 |
坐标:29°32′18″N 105°39′55″E / 29.53828°N 105.66534°E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上级行政区 | 大足区 |
村级区划单位数 |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8) |
行政区划代码 | 50 01 11 114 |
电话区号 | +86 |
历史沿革
编辑宣统元年置珠溪乡,以“宝珠溪”为名。1958年为公社,1984年改乡。1987年建三溪镇,1993年合并珠溪乡、玉滩乡、三溪镇置珠溪镇。镇治即原三溪镇治,驻三溪场文昌街。2003年并沙坝乡入,同时并村:并五岔路入小滩村,响水入玉滩村,上坝入双滩村,槽坊入武胜村,王家坪入宝冲村,潮水入盘龙村,花碑入玉河村,石庙入凉水村,双河入宝珠村,马颈入官仓村,板力入白马村,麻柳入八角村,滴水入老君村,自力入土门村,柏木入马王村,磨河入下坝村,桃子入佛岩村,熊家坪村及正龙、文昌2居委未动。辖18村2居委,境域93.1平方公里。镇治所在历为区治。2011年仍辖18村,2社区。[2][3] 1993年,珠溪镇辖原三溪镇和珠溪、玉滩乡,2003年,沙坝乡并入珠溪镇。
- 三溪乡(11):麻柳村、八角村、板栗村、白马村、官仓村、双河村、宝珠村、凉水村、石庙村、马颈村、玉河村
- 珠溪乡(7):滴水村、五岔路村、小滩村、土门村、老君村、自力村、双滩村
- 玉滩乡(9):响水村、玉滩村、盘龙村、王家坪村、宝冲村、上坝村、槽坊村、武胜村、潮水村
- 沙坝乡(7):熊家坪村、佛岩村、桃子村、磨河山村、下坝村、马王村、柏木村
行政区划
编辑珠溪镇下辖以下地区:[4]
文昌社区、正龙社区、小滩村、玉滩村、双滩村、武胜村、宝冲村、盘龙村、玉河村、凉水村、宝珠村、官仓村、白马村、八角村、老君村、土门村、马王村、下坝村、佛岩村和熊家坪村。
- 一、将原小滩村、五岔路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小滩村;
- 二、将原响水村、玉滩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玉滩村;
- 三、将原双滩村、上坝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双滩村;
- 四、将原武胜村、槽坊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武胜村;
- 五、将原宝冲村、王家坪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宝冲村;
- 六、将原盘龙村、潮水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盘龙村;
- 七、将原玉河村、花碑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玉河村;
- 八、将原凉水村、石庙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凉水村;
- 九、将原宝珠村、双河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宝珠村;
- 十、将原官仓村、马颈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官仓村;
- 十一、将原白马村、板力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白马村;
- 十二、将原八角村、麻柳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八角村;
- 十三、
- 十四、将原自力村、土门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土门村;
- 十五、保留文昌居委会、正龙居委会,名为文昌社区居委会、正龙社区居委会。
- 一、将原柏木村、马王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马王村。
- 二、
- 三、将原佛岩村、桃子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佛岩村。
- 四、保留熊家坪村及原名。
参考资料
编辑- ^ 2023年大足区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 ^ 《四川省大足县地名录》
- ^ 《大足县志》(1986-2011)
- ^ 2023年珠溪镇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 ^ 关于珠溪镇村级建制调整方案的批复 大足府函 [2003]65号 珠溪镇人民政府: 所报《关于村建制调整方案的请示》(珠府文[2003]49号)悉。经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镇上报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将原小滩村、五岔路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小滩村; 二、将原响水村、玉滩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玉滩村; 三、将原双滩村、上坝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双滩村; 四、将原武胜村、槽坊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武胜村; 五、将原宝冲村、王家坪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宝冲村; 六、将原盘龙村、潮水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盘龙村; 七、将原玉河村、花碑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玉河村; 八、将原凉水村、石庙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凉水村; 九、将原宝珠村、双河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宝珠村; 十、将原官仓村、马颈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官仓村;十一、将原白马村、板力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白马村;十二、将原八角村、麻柳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八角村; 十四、将原自力村、土门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土门村; 十五、保留文昌居委会、正龙居委会,名为文昌社区居委会、正龙社区居委会。 希按照批复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村组建制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二ΟΟ三年六月十九日
- ^ 关于沙坝乡村级建制调整方案的批复 大足府函 [2003]67号 沙坝乡人民政府: 所报《关于村建制调整方案的请示》(沙府文[2003]21号)悉。经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乡上报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将原柏木村、马王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马王村。 三、将原佛岩村、桃子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佛岩村。四、保留熊家坪村及原名。 希按照批复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村组建制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二ΟΟ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