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溪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大足区下辖的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1]

珠溪镇
坐标:29°32′18″N 105°39′55″E / 29.53828°N 105.66534°E / 29.53828; 105.66534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级行政区大足区
村级区划单位数
时区北京时间UTC+8
行政区划代码50 01 11 114
电话区号+86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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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元年置珠溪乡,以“宝珠溪”为名。1958年为公社,1984年改乡。1987年建三溪镇,1993年合并珠溪乡、玉滩乡、三溪镇置珠溪镇。镇治即原三溪镇治,驻三溪场文昌街。2003年并沙坝乡入,同时并村:并五岔路入小滩村,响水入玉滩村,上坝入双滩村,槽坊入武胜村,王家坪入宝冲村,潮水入盘龙村,花碑入玉河村,石庙入凉水村,双河入宝珠村,马颈入官仓村,板力入白马村,麻柳入八角村,滴水入老君村,自力入土门村,柏木入马王村,磨河入下坝村,桃子入佛岩村,熊家坪村及正龙、文昌2居委未动。辖18村2居委,境域93.1平方公里。镇治所在历为区治。2011年仍辖18村,2社区。[2][3] 1993年,珠溪镇辖原三溪镇和珠溪、玉滩乡,2003年,沙坝乡并入珠溪镇。

  • 三溪乡(11):麻柳村、八角村、板栗村、白马村、官仓村、双河村、宝珠村、凉水村、石庙村、马颈村、玉河村
  • 珠溪乡(7):滴水村、五岔路村、小滩村、土门村、老君村、自力村、双滩村
  • 玉滩乡(9):响水村、玉滩村、盘龙村、王家坪村、宝冲村、上坝村、槽坊村、武胜村、潮水村
  • 沙坝乡(7):熊家坪村、佛岩村、桃子村、磨河山村、下坝村、马王村、柏木村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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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溪镇下辖以下地区:[4]

文昌社区、​正龙社区、​小滩村、​玉滩村、​双滩村、​武胜村、​宝冲村、​盘龙村、​玉河村、​凉水村、​宝珠村、​官仓村、​白马村、​八角村、​老君村、​土门村、​马王村、​下坝村、​佛岩村和熊家坪村。

珠溪镇2003年调整的区划[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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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将原小滩村、五岔路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小滩村;
  • 二、将原响水村、玉滩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玉滩村;
  • 三、将原双滩村、上坝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双滩村;
  • 四、将原武胜村、槽坊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武胜村;
  • 五、将原宝冲村、王家坪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宝冲村;
  • 六、将原盘龙村、潮水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盘龙村;
  • 七、将原玉河村、花碑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玉河村;
  • 八、将原凉水村、石庙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凉水村;
  • 九、将原宝珠村、双河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宝珠村;
  • 十、将原官仓村、马颈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官仓村;
  • 十一、将原白马村、板力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白马村;
  • 十二、将原八角村、麻柳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八角村;
  • 十三、
  • 十四、将原自力村、土门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土门村;
  • 十五、保留文昌居委会、正龙居委会,名为文昌社区居委会、正龙社区居委会。

沙坝乡2003年调整的区划[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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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将原柏木村、马王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马王村。
  • 二、
  • 三、将原佛岩村、桃子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佛岩村。
  • 四、保留熊家坪村及原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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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3年大足区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2. ^ 《四川省大足县地名录》
  3. ^ 《大足县志》(1986-2011)
  4. ^ 2023年珠溪镇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5. ^ 关于珠溪镇村级建制调整方案的批复 大足府函 [2003]65号 珠溪镇人民政府: 所报《关于村建制调整方案的请示》(珠府文[2003]49号)悉。经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镇上报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将原小滩村、五岔路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小滩村; 二、将原响水村、玉滩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玉滩村; 三、将原双滩村、上坝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双滩村; 四、将原武胜村、槽坊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武胜村; 五、将原宝冲村、王家坪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宝冲村; 六、将原盘龙村、潮水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盘龙村; 七、将原玉河村、花碑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玉河村; 八、将原凉水村、石庙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凉水村; 九、将原宝珠村、双河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宝珠村; 十、将原官仓村、马颈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官仓村;十一、将原白马村、板力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白马村;十二、将原八角村、麻柳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八角村; 十四、将原自力村、土门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土门村; 十五、保留文昌居委会、正龙居委会,名为文昌社区居委会、正龙社区居委会。 希按照批复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村组建制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二ΟΟ三年六月十九日
  6. ^ 关于沙坝乡村级建制调整方案的批复 大足府函 [2003]67号 沙坝乡人民政府: 所报《关于村建制调整方案的请示》(沙府文[2003]21号)悉。经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乡上报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将原柏木村、马王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马王村。 三、将原佛岩村、桃子村合并为一个村,名为佛岩村。四、保留熊家坪村及原名。 希按照批复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村组建制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二ΟΟ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