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力论

(重定向自生命力论

生命力论(英语:Vitalism),又译为生命主义生气论活力论生机说生命力,是人类历史上存在长久的科学哲学学说,现代版本是19世纪初由瑞典化学家贝采利乌斯Jöns Jacob Berzelius)提出。

一般认为“生命力”学说在1843至1845年间由德国化学家阿道夫·威廉·赫尔曼·科尔贝Adolph Wilhelm Hermann Kolbe)用二硫化碳通过几步合成了乙酸后被推翻。[1]

基本定义

编辑

生命力论者的基本立场是:

  1. 有生命的活组织,它依循的是攸关生机的原理(vital principle),而不是生物化学反应或物理定理。
  2. 生命的运作,不只是依循物理化学定律。生命有自我决定的能力。

活力论认为生命拥有一种自我的力量(elan vital),或是称为生命力(life-force)、生机脉冲(vital impulse)、生命活力(vital spark)、生命能量(energy)、甚至有些人称此为灵魂。这种力量是非物质的,因此生命无法完全以物理化学方式来解释它。

历史

编辑

因为当时化学家没有能力合成有机物,瑞典化学家永斯·贝采利乌斯认为,只有生物才可以从无机物合成有机物,这证明了生命具备独特性,不能以物理及化学方式来加以解释。这个主张形成了生命力论的现代版本。

现代

编辑

1773年,伊莱尔·罗埃尔英语Hilaire Rouelle(Hilaire Rouelle)发现尿素。1828年,弗里德里希·维勒首次使用无机物质氰酸钾硫酸铵人工合成了尿素。本来他打算合成氰酸铵,却得到了尿素。尿素是第一种以人工合成无机物质而得到的有机化合物。1843至1845年间由阿道夫·威廉·赫尔曼·科尔贝用二硫化碳通过几步合成了乙酸。活力论从此被推翻。[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Sidney Toby. Acid test finally wiped out vitalism, and yet . . .. www.nature.com. [2000-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19.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