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教育

教育学分支

生命教育教育学的一个分支。生命教育早期仅属于家庭教育社会文化教育的功能,逐渐发展结合成研究心理学社会学现象并着重于中小学实务的应用学科,中心思想在于以智慧“尊重他者与自己的生命” [1]

主要内容 编辑

台湾生命教育内容 编辑

  • 依民国97年发布的普通高级中学选修科目“生命教育”课程纲要,订有应培养的八大核心能力:
  1. 了解生命教育意义、目的与内涵。
  2. 认识哲学与人生的根本议题。
  3. 探究宗教的缘起并反省宗教与人生的内在关联性。
  4. 思考生死课题,进而省思生死关怀的理念与实践。
  5. 掌握道德的本质,并初步发展道德判断的能力。
  6. 了解与反省有关性与婚姻的基本伦理议题。
  7. 探讨生命伦理与科技伦理的基本议题。
  8. 了解人格统整与灵性发展的内涵,学习知行合一与灵性发展的途径。

美国中小学生命教育内容 编辑

其他 编辑

香港神托会培敦中学曾因为推行生命教育,而于2010-2011年获得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德育及公民教育。

注释 编辑

  1. ^ 教育部生命教育學習網 生命本質的迷思. [2012-1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8). 

出版物 编辑

文库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