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绍芳维烈青门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申时行孙,申用嘉子。

生平 编辑

万历四十三年乙卯科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联登丙辰科进士,授应天府教授。天启年间,官至南京礼部郎中[1]、考功司郎中[2]。崇祯元年三月,登山东按察使[2],后降任山西副使[3]。崇祯三年,任福建右参政[3];崇祯五年,升福建按察使[4]。此后官至户部右侍郎[5]。弘光时,起原官。僧大悲之狱,词连绍芳及钱谦益,二人疏辨,获免。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实录:熹宗实录 ,61卷 ,2865
  2. ^ 2.0 2.1 明实录附录: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 ,7卷 ,313
  3. ^ 3.0 3.1 明实录附录: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 ,33卷 ,1903
  4. ^ 明实录附录: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 ,55卷 ,3183
  5. ^ ·张廷玉等,《明史》(卷218):“申时行子用懋、用嘉。用懋,字敬中,举进士。累官兵部职方郎中。神宗擢太仆少卿,仍视职方事。再迁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崇祯初,历兵部左、右侍郎,拜尚书,致仕归。卒,赠太子太保。用嘉,举人。历官广西参政。孙绍芳,进士,户部左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