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昂(1435年—1503年),廷仪康敏直隶常州府武进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天顺丁丑进士,官至刑部尚书。

白昂

大明刑部尚书
籍贯 直隶常州府武进县
字号 字廷仪,谥康敏
出生 宣德十年(1435年)
逝世 弘治十六年(1503年)
亲属 (子)白圻、(孙)白悦、曾孙白启常白若圭
出身
  • 景泰七年丙子科举人
  • 天顺元年丁丑科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景泰七年举人,天顺元年(1457年),登进士,任礼科给事中,以平定刘通叛乱有功,升兵部侍郎,此后调户部侍郎,巡江治河,颇有政绩。为都御史弘治六年(1493年),改刑部尚书。弘治十三年(1500年),致仕

家族 编辑

武进白氏为科举家族,从明初白瑜白珂起,络绎不绝。白瑜,永乐元年进士,任钧州判官,福建市舶司正提举。白珂,宣德十年举人,任湖广大冶县教谕。白昂为白珂之子[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论明代常州白氏家族的特征》

相关条目 编辑

官衔
前任:
彭韶
明朝刑部尚书
1493年-1500年
继任:
闵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