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主教(英语:Exarch)是种在东方礼仪教会,如东方正教会东仪天主教会,常见的神职人员职衔。意指代表某位宗主教管理某个地区的主教,在某些情况下则是管理数个教区但尚未足以成为宗主教的主教头衔。而在东仪天主教会,此一职称常常等同于宗座代牧一职 [1],但除了代表教宗外,也有代表特定东仪天主教宗主教或是大总主教者,负责代表上述三者管理一个尚未足以成为教区的地方教会,值得注意的是此职在东仪天主教不一定是由主教品神职人员担任。

字义 编辑

督主教一词的希腊文:ἔξαρχος(exarchos),原指拜占庭帝国的一种总督官职,负责管理某些特定行省。如拉文纳总督负责代表拜占庭帝国在意大利地区拥有的领土的管理,直到该地被伦巴底人占领。 [2]

历史 编辑

督主教一职称在最早是给予那些较有势力以至于其管理范围甚至包括其他都主教区的都主教的头衔。起因是在五牧首时代,宗主教或称牧首的头衔是只给予五个重要地区的主教头衔,也就是罗马君士坦丁堡安提约基雅耶路撒冷以及亚历山大等五个重要都会的主教。理论上一名都主教只要获得其中一位宗主教的承认就能拥有督主教这个头衔。 [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Apostolic Exarchates. Catholic Dioceses in the World by Type. Giga Catholic. [2014-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5). 
  2. ^ 谢雪如. 教皇國. 中國大百科智慧藏. [2014-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07). 
  3. ^ Robert Appleton Company (编). Exarch. Catholic Encyclopedia. 1909年 [2014-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