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地区,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已经撤销的地区行政公署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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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河子地区,将石河子市塔城地区沙湾县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划归石河子地区领导。[1]

1978年8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撤销石河子地区。石河子市改由自治区直辖,沙湾县划归塔城地区,玛纳斯县划归昌吉回族自治州。[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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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76年). 中国政府网. [2022-0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3). 
  2. ^ 一九七八年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中国政府网. [2022-0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