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建钧,字仲甫山东省乐陵县人。清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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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会试中式,但因覆试考列四等,被罚停殿试一科[1]。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参加殿试,位列张之万榜三甲,与沈桂芬李鸿章沈葆桢等同年。以知县分发河南,办理赈灾事宜,禁绝污吏侵夺,捐资埋葬死者,被人民称为“青天”。历署永城安阳县事,皆有政绩。宣统《乐陵县乡土志》有传。[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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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内阁大库档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礼部为移会事仪制司案呈道光二十五年四月十七日……十六日奉旨,此次新中贡士覆试考列四等之蔡式钲杜滋郑奎龄、禹建钧、周坊著罚停殿试一科,不列等之李际昌敖彤臣廖宗文著罚停殿试二科,钦此。”
  2. ^ 《重修奉贤县志·卷之三·耆旧录》页三十六:“禹建钧,字仲甫,德杰仲子。道光乙巳进士,以知县分发河南。办赈务,禁吏侵渔,贫民死沟壑者,捐资葬之,民号‘青天’。署永城,兴利剔弊,尽释冤狱,三月而政通人和。署安阳,漳水为患,教民筑堤。邑之寒士,纳署中亲教之。巨奸犯案,已贿吏而去其名,到任后仍置之法。具仁明类如此。”
  •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徐寿彭、李毓珂. 《乐陵县乡土志》. 清宣统元年(1909年). 济南国文报馆 石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