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會試中式,但因覆試考列四等,被罰停殿試一科[1]。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參加殿試,位列張之萬榜三甲,與沈桂芬、李鴻章、沈葆楨等同年。以知縣分發河南,辦理賑災事宜,禁絕污吏侵奪,捐資埋葬死者,被人民稱為「青天」。歷署永城、安陽縣事,皆有政績。宣統《樂陵縣鄉土志》有傳。[2]
- ^ 清內閣大庫檔案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禮部為移會事儀制司案呈道光二十五年四月十七日……十六日奉旨,此次新中貢士覆試考列四等之蔡式鉦、杜滋、鄭奎齡、禹建鈞、周坊著罰停殿試一科,不列等之李際昌、敖彤臣、廖宗文著罰停殿試二科,欽此。」
- ^ 《重修奉賢縣志·卷之三·耆舊錄》頁三十六:「禹建鈞,字仲甫,德傑仲子。道光乙巳進士,以知縣分發河南。辦賑務,禁吏侵漁,貧民死溝壑者,捐資葬之,民號『青天』。署永城,興利剔弊,盡釋冤獄,三月而政通人和。署安陽,漳水為患,教民築隄。邑之寒士,納署中親教之。巨奸犯案,已賄吏而去其名,到任後仍置之法。具仁明類如此。」
-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徐壽彭、李毓珂. 《樂陵縣鄉土志》. 清宣統元年(1909年). 濟南國文報館 石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