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郎中

(重定向自秋官郎中

刑部郎中刑部的属官。

  • 唐五代刑部第一司刑部司的长官。唐朝武德三年(620年)改宪部郎为刑部郎中,设二人,从五品上。掌管司法、审覆大理寺、州府刑狱。龙朔二年(662年)改为司刑大夫。咸亨元年(670年),恢复刑部郎中的旧名。光宅元年(684年)改为秋官郎中。神龙元年(705年),恢复刑部郎中的旧名。天宝十一载(752年)改为宪部郎中。至德二载(757年),恢复刑部郎中的旧名。五代十国沿置。
  • 宋金元明刑部的佐贰官。北宋刑部郎中为五品寄禄官,不管理刑部的事情。元丰改制后,不设刑部司,刑部郎中为刑部的佐贰官,分左右厅治事,从六品辽朝南面官有刑部郎中。金朝元朝不分司,从五品,协掌部务。明朝初年延续金元的制度。洪武六年(1373年)改为刑部属司的长官,刑部属司按布政使司分设。清朝顺治元年(1644年),改刑部理事官为刑部郎中,后来改为刑部属司的长官。
  • 刑部各司郎中的统称。唐朝刑部刑部司都官司比部司司门司四司的郎中,明清刑部十三清吏司的郎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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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历史大辞典》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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