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郎中
刑部郎中,刑部的屬官。
- 唐五代刑部第一司刑部司的長官。唐朝武德三年(620年)改憲部郎為刑部郎中,設二人,從五品上。掌管司法、審覆大理寺、州府刑獄。龍朔二年(662年)改為司刑大夫。咸亨元年(670年),恢復刑部郎中的舊名。光宅元年(684年)改為秋官郎中。神龍元年(705年),恢復刑部郎中的舊名。天寶十一載(752年)改為憲部郎中。至德二載(757年),恢復刑部郎中的舊名。五代十國沿置。
- 宋金元明刑部的佐貳官。北宋刑部郎中為五品寄祿官,不管理刑部的事情。元豐改制後,不設刑部司,刑部郎中為刑部的佐貳官,分左右廳治事,從六品。遼朝南面官有刑部郎中。金朝、元朝不分司,從五品,協掌部務。明朝初年延續金元的制度。洪武六年(1373年)改為刑部屬司的長官,刑部屬司按布政使司分設。清朝順治元年(1644年),改刑部理事官為刑部郎中,後來改為刑部屬司的長官。
- 刑部各司郎中的統稱。唐朝刑部刑部司、都官司、比部司、司門司四司的郎中,明清刑部十三清吏司的郎中。
參考文獻
編輯- 《中國歷史大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