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索沃问题是指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塞尔维亚和黑山塞尔维亚政府与科索沃政府之间围绕科索沃主权问题而产生的一系列纠纷。科索沃境内70%的人都是阿尔巴尼亚族。20世纪60年代中期之前,科索沃问题暂时未浮现。1968年,科索沃地方领导人提出,阿尔巴尼亚族应当留在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内,科索沃的阿族是该国的一部分。阿族开始举行游行示威,要求将科索沃升格为共和国。1974年,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颁布新宪法,同意提高科索沃社会主义自治省的自主权力和地位。自1981年3月科索沃抗议英语1981 protests in Kosovo爆发以来,要求科索沃成立共和国的呼声一直高涨[1][2]南斯拉夫解体和随后的科索沃战争使得科索沃问题日益激化。 根据1999年通过的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244号决议科索沃和梅托希亚自治省联合国托管。该决议重申塞尔维亚的领土完整,但要让科索沃实现实质性的自治,塞尔维亚和科索沃应就科索沃问题进行谈判并达成“最终解决方案”。

2006年2月20日起,有关各方就科索沃问题展开谈判。2008年2月17日,科索沃宣布独立[3][4]国际法院裁定科索沃发表的独立宣言没有违反国际法,并认为此宣言代表了科索沃人民的心声。 [5]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柯愈春主编,最新读报指南,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01,第490页. 
  2. ^ 科索沃独立的历史过程及其后果.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1997-02-26 [2023-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30) (中文). 
  3. ^ 王旭田丰,片邮诸国,武汉出版社,2016.01,第83页. 
  4. ^ ICJ delivers advisory opinion on the accordance with international law of the unilateral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in respect of Kosovo. Peace.ax. [2016-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5. ^ ACCORDANCE WITH INTERNATIONAL LAW OF THE UNILATERAL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IN RESPECT OF KOSOVO (PDF). Icj-cij.org. [2016-02-28].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1 August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