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嘉桢
章嘉桢(1552年—?),字元礼,号衡阳,浙江湖州府德清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章嘉桢 | |
---|---|
大明通政使司右通政 | |
籍贯 | 浙江湖州府德清县 |
字号 | 字元礼,号衡阳 |
出生 |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十月十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臧氏 |
亲属 | 曾祖章裕,祖父章銮,父章子沐,母孙氏,继母丁氏 |
出身 | |
| |
著作 | |
|
生平
编辑万历七年(1579年)己卯科浙江乡试第四十九名举人,八年(1580年)中式庚辰科会试第一百十名,三甲第一百八十七名进士[1]。礼部观政,本年授蒲圻县知县,任内发动县民筑堤治水,政绩卓著,丁忧归乡。十四年复除当涂县知县[2],十六年任应天府乡试同考官,本年又同考应天武举,十八年升兵部主事,丁忧归乡。二十一年复除本部,调礼部主事,本年又调吏部文选司主事,二十年(1592年)升吏部文选司员外郎。因顾宪成案牵连,降职为罗定州同知,解职归里[3]。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起升南京刑部主事,调任南京吏部验封司主事,四十年升尚宝司丞,四十二年升通政司参议,四十三年六月升右通政[4],四十五年因京察去职。
天启二年(1622年)正月被降职为两淮运判。
家族
编辑曾祖章裕;祖父章銮;父章子沐。母孙氏;继母丁氏。重庆下。妻臧氏。兄章建桢,弟章吉桢、章参桢、章台桢、章彦桢、章友桢、章熹桢、章端桢。
参考书目
编辑- 《明史列传》卷三百二十九《章嘉桢传》
官衔 | ||
---|---|---|
前任: 王三宅 |
湖广蒲圻县知县 万历年间上任 |
继任: 高举 |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