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衡(1025年—1099年),字子平建州浦城县人,北宋政治人物[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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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二年(1057年)丁酉科状元,授湖州通判,直集贤院,改盐铁判官,同修《起居注》,出知汝州、知颍州熙宁元年(1068年),召为判太常寺。知通进银台司、直舍人院,拜宝文阁待制、知澶州。著作有《编年通载》。元祐年间加集贤院学士。元符二年(1099年)八月廿三日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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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祖:章仔钧,赠金紫光禄大夫、上柱国、武宁郡开国伯,谥忠宪
  • 玄祖:章仁嵩
  • 高祖:章文竦
  • 曾祖:章承训
  • 祖父:章克忠
  • 父:章䜣
  • 兄:章衎、章术
  • 族叔:章惇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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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347》,出自脱脱宋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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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戎毓明主编; 王仪之, 方平, 叶洪渠等副主编. 安徽人物大辞典. 北京: 团结出版社. 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