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丽曼
台灣白色恐怖時期受害者
章丽曼(1924年12月5日—1953年8月18日),生于中国江西省南昌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50年到台湾后对其身为国军军官的丈夫进行策反,遭到中华民国政府情治单位侦破逮捕,并以煽惑军人叛乱罪判处死刑。
章丽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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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女 |
出生 | 1924年12月5日 中华民国江西省南昌市 |
逝世 | 1953年8月18日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市水源路刑场 |
籍贯 | 江西南昌 |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1949年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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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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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章丽曼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地主家庭,毕业于九江高等师范学校(九江学院前身之一)。其父于1932年去世,1939年,对日抗战期间,与其母陈佩兰移居到江西吉安,在吉安县政府做办事员,与国军军官王建文结婚。国共内战期间,其夫王建文被派往台湾,其子王晓波与其二女随行,其母陈佩兰也一同前往,章丽曼留在上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章丽曼进入华东新闻学院,毕业后在新华社工作,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进入台湾工作委员会。
1950年,王建文透过关系,欲把章丽曼接到台湾。中共官方同意放行,章丽曼到达台湾,担任地下情报人员,在广州与张玉惠建立交通,并约定通信暗号,告知是否策反成功。王建文时任宪兵八兵团三营营长,章丽曼自香港抵台后劝说丈夫投共却遭到严词驳斥而作罢。章丽曼因此寄信香港中共情治交通员张玉惠已约定暗号“平安”即策反失败。由于情治单位怀疑章丽曼来自匪区,因此长期监控,并截获其寄往香港中共情报交通站信件[1]。
1953年情治机关收网将张丽曼逮捕审讯[2],1953年5月8日被以煽惑军人叛乱罪判处死刑,同年8月18日径行枪决于水源路刑场。其夫遭牵连,以知匪不报罪名,被判刑7年。
家庭
编辑纪念
编辑章丽曼长子王晓波说,他从小就有一个梦,希望自己能像白蛇娘娘的儿子许仕林一样,“长大以后中了状元,替囚禁在雷峰塔下的母亲平冤。2001年8月18日,王晓波终于为母亲平反,在其殉难处马场町白色恐怖纪念公园举行了“章丽曼女士追思纪念会”[3]。
2013年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立的无名英雄广场上,将章丽曼列名在纪念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