竿塘乡
(重定向自竿塘聯保辦公處)
竿塘乡,为1940年至1949年中华民国福建省连江县所辖之乡级行政区,包括马祖列岛的南竿岛、北竿岛、高登岛等以及东涌列岛。
南竿岛和北竿岛原分属闽县、连江县。唐宋后,北竿岛归永福乡崇德里。元代至清代,北竿岛归二十六都[1]。
中华民国时期,设置南竿乡、北竿乡和西洋乡,均属连江县。民国24年,初设竿(塘)西(洋)联保。后将竿塘、西洋分设2个联保。民国25年,东涌岛归连江,属西洋联保。1940年初,国民政府实行“新县制”,改联保办公处为乡镇公所、保长办公处为保办公处,“竿塘联保办公处”改称竿塘乡。
1949年9月1日,马祖守备区指挥部成立,隶属台湾警备总司令部。1950年初,马祖守备区指挥部设立马祖区公所于山陇,辖南、北竿两乡,竿塘乡正式废止。
参考文献
编辑- ^ 《福建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