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书

《新约圣经》的一部分
(重定向自约翰一书

约翰一书》(希腊语ΙΩΑΝΝΟΥ Α΄),天主教称《若望一书》,是《新约圣经》中的第23卷书,属于“大公书信”中最前写成的第四卷。

《约翰一书》主题:神圣生命的交通。

作者和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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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与《约翰福音》在文体上颇相似,因此可能是来自于同一个作者,福音书作者约翰。例如,他在信的起头提及自己曾亲眼见过“生命之道⋯⋯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这与约翰福音的序言颇相似。

这本书的真确性受到穆拉托里残片及诸如伊里奈乌斯波利卡普帕皮亚斯等第二世纪的早期作家所支持。[1]优西比乌斯(约公元260-342年)所说,约翰一书的真确性从未受人质疑。[2]

有些较古老的译本在约翰一书5:7的结尾部分和5:8的开头部分加上了以下一句话:“在天上⋯⋯有父、道和圣神:这三位是合一的。在地上作见证的有三样。”(《KJV》)可是,这节经文从没有在任何早期的希腊文手抄本里出现过。因此这节经文可能是有些人为了支持三位一体的教义而杜撰的。大部分现代译本,无论是天主教抑或是基督新教出版的,均没有把这句话包括在圣经的正文中。[3]

写作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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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写这封信的目的是要保护他所“亲爱的”“小子们”,帮助他们抗拒“好些敌基督者”所提倡的谬误道理。这些敌基督者是从他们中间出去的,并且试图引诱他们离弃真理。(2:7,18)

这些叛道的敌基督者很可能被希腊的哲学思想——包括早期的诺斯替教——所影响。诺斯替教的信徒声称自己从上帝接获若干玄秘的特别知识。[4]约翰坚决反对叛道,他在信中广泛地讨论三个主题:罪、爱心和敌基督者。他论及罪和支持耶稣的赎罪祭的话显示敌基督者自以为义地声称自己是无罪的,因此无须倚赖耶稣的赎价祭物。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知识”使他们变成自私自利,毫无爱心。所以约翰再三强调真正基督徒的爱心,借此揭发敌基督者的恶劣情况。再者,约翰阐明耶稣就是基督,他在降世为人之前即已存在;他以肉身来到世上,以上帝儿子的身份为相信的人提供拯救的安排。显然约翰是要借此推翻敌基督者的谬误信仰。[5]约翰将这些伪教师称为“敌基督者”,并列出若干方法将上帝的儿女和魔鬼的儿女辨别出来。[6]

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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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行在光明而非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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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经文范围1:1-2:29)。约翰说:“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我]们的喜乐充足。”既然“上帝就是光”,惟独“在光明中行”的人才可以“与上帝相交”,并且彼此相交。他们可以藉“他儿子耶稣的血”洗净一切的罪。在另一方面,那些“仍在黑暗里行”而声称“自己无罪”的人其实是自欺,真理并不在他们心里。但他们若承认自己的罪,上帝便会信实地宽恕他们。——1:4-8。

约翰表明耶稣基督是“在父那里的帮助者”(《新世》),他为罪作了“挽回祭”。人若自称认识上帝,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了。人若爱弟兄,就是住在光明里;但人若恨弟兄,就是在黑暗里行。约翰语重心长地劝勉基督徒不要爱世界和世上的事,因为正如他说:“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翰解释有许多敌基督者已经出现,“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因为他们“不是属我们的”。敌基督者否认耶稣是基督,甚至不认父和子。约翰劝勉“小子们”要持守他们从起初所学到的真理,这样他们便能够凭着从主所受的真正恩膏“住在子里面,也住在父里面”。[7]

上帝的儿女不会惯常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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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经文范围3:1-24)。凭着上帝的慈爱,他们得以称为“上帝的儿女”。在上帝显现时,他们会成为像他一样,并且“得见他的真体”。罪就是不法。凡与基督保持联合的,就不会惯常犯罪。惯常犯罪的人是出于魔鬼的。上帝的儿子必定会除灭魔鬼的作为。上帝的儿女和魔鬼的儿女凭此显明出来:凡从上帝生的,就会彼此相爱。但一切属那恶者的,就像仇视和杀害亲弟的该隐一般。约翰指出,“小子们”因为“主为[他]们舍命”而认识了爱,并且劝勉他们不要对弟兄们“塞住怜恤的心”。他们要彼此“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

为了辨明他们是否真正“属真理”,他们必须

  • 检讨自己的心,看看他们是否正“行[上帝]所喜悦的事”。
  • 遵守上帝的命令,“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及彼此相爱”。由此他们便知道自己与上帝保持联合,上帝也藉圣灵与他们同在。[8]

与上帝联合而彼此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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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经文范围4:1-5:21)。要试验一切受感示的言论。凡是否认基督曾以肉身降世的言论都“不是出于上帝”而是出自敌基督者的。这些人出于世界,并且与世界打成一片。但受感示的真理之言却出于上帝。约翰说:“上帝就是爱,”又说,“不是我们爱上帝,乃是上帝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因此,我们的确有义务要彼此相爱!爱别人的,上帝便会与他们保持联合,使爱在他们里面得以完全。这会将惧怕除去,使他们能够“畅所欲言”。约翰说:“我们爱,因为上帝先爱我们。⋯⋯爱上帝的,也当爱弟兄。”[9]

表现爱心作上帝的儿女意味到要遵守上帝的诫命,借此可以凭着信心战胜世界。相信上帝儿子的人,上帝作证他要赐他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的。坚信若按照上帝的旨意求什么,他必定会听。虽然所有不义的事都是罪,然而也有一种不至于死的罪。凡从上帝生的,必不惯常犯罪。尽管“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上帝的儿子已经来到”,并且把“智慧”赐给他的门徒,使他们可以认识真实的上帝,“藉着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与他联合。因此,他们务要自守,远避偶像[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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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际标准圣经百科全书》(英文),第2册,1982年,布罗米利主编,第1095-6页
  2. ^ 《基督教会史》(英文),III, XXIV,17。
  3. ^ 《洞察圣经》(英文),第2册,第1019页。
  4. ^ 《新圣经辞典》(英文),第二版,1986年,道格拉斯主编,第426、604页。
  5. ^ 参看约翰一书1:7-10;2:1,2;4:16-21;2:22;1:1,2;4:2,3,14,15
  6. ^ 参看约翰一书2:18,22;4:3。
  7. ^ 参看约翰一书2章1,2,15,18,19,24节。
  8. ^ 参看约翰一书3章1,2,16-19,22,23节。
  9. ^ 参看约翰一书4章3,8,10,17,19,21节。
  10. ^ 参看约翰一书5章11,19,20节。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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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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