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居署

联合国下属机构

联合国人居署(英语:United Nations Human Settlements Programme,简称 UN-HABITAT),又称作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是联合国负责人类居住问题的机构。成立的宗旨为促进社会和环境方面可永续性人居发展,以达到所有人都有合适居所的目标。于2002年1月1日正式成立,取代原来联合国人居委员会(UN Commission On Human Settlements)与其执行机构联合国人居中心(United Nations Centre for Human Settlements (Habitat), UNCHS)的职能。其总部设在肯尼亚内罗毕。现任署长(执行主任)为马来西亚籍迈穆娜·穆赫德·谢里夫德语Maimunah Mohd Sharif

联合国人居署
联合国人居署
简称UN-HABITAT
成立时间1978年
类型会议执行处
法律地位运作中
总部 肯尼亚内罗毕
领导人马来西亚 迈穆娜·穆赫德·谢里夫德语Maimunah Mohd Sharif[1]
网站unhabita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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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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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联合国人居委员会在1978年成立,是联合国内负责协调人类居住发展活动的机构,它支持并与各国政府地方政府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通力合作,促进全球人居事业的发展。1998年联合国人居中心在80多个国家正在实施200多个专案和工程,重点放在都市规划、住屋、基础设施服务的发展方面。这些项目的大部分是与其他多边和双边援助机构合作实施的。在1996与1997年两年间,联合国人居中心的支出达到约1亿美元。1996年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召开的联合国第二届联合国人类居宅会议(Second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Human Settlements, Habitat II)通过的《人类居住议程》(Habitat Agenda)确定联合国人居中心为实行该议程的主要机构。

2001年12月的联合国大会决议第56/206号决议),人居委员会升格为执行人居署执行理事会(Governing Council),该委员会是联合国人居署的决策机构。原联合国人居中心变更为联合国人居署秘书处,其原有职责予以保留。

联合国人居署由执行理事会和秘书处两部分组成。执行理事会由58名成员组成,每届任期四年,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成员由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选出,席位区域分配为:非洲16个,亚洲13个,拉美加勒比海地区10个,东欧6个,西欧及其它地区13个。秘书处则负责人居署的日常工作。

联合国人居署目前的主要工作有两个运动:安全的土地保有权全球运动(Global Campaign for Secure Tenure)和城市管理全球运动(Global Campaign On Urban Governance)。两项运动的目标为密切与各国各级政府和民间社会,尤其是与代表城市贫困人群的部门之间的合作,以提高公众意识,并改善消除城市贫困的国家政策和地方战略,加强社会融合和公正,促进更加透明和可靠的管理

联合国人居署的出版物主要有《世界人居年度报告》和《世界城市状况报告》。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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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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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ecutive Director. unhabitat.org. United Nations Human Settlements Programme. [2020-08-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1) (英语).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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