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是联合国目前的三大药物管制国际公约之一,在1988年12月19日通过,该条约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为执行1961年通过的《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提供了另外的法律机制。该条约于1988年12月19日通过,1990年11月11日生效。截止到2005年1月,有170个缔约国[5]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公约缔约方
  缔约方
  不适用公约的缔约方领土
  非缔约方
签署日1988年12月20日[1]
签署地点维也纳[2]
生效日1990年11月11日[3]
生效条件由20个国家批准
签署者87
缔约方191[4]
保存处联合国秘书长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条约原文
维基文库《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