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丽章(1879年—1968年),原名古锦文,活跃于20世纪30年代的粤剧男花旦,与白玉棠一同服务“兴中华剧团”,有“声皇”之美誉,天生一副玉喉,他极少使用花腔,歌声高亢了亮,珠落玉盘,非常动听[1]太平洋战争前夕,已赴美国登台演出,其后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在夏威夷州檀香山经营“天天茶座”[2]

1930年2月居住在九龙九龙塘金巴伦道11号[3]

1934年5月3日(星期四)居住在“希路活道”35号的继室潘丽芬被控蓄婢未注册,主控官检控她在1931年当肖丽章的发妻病逝后,她购买一名婢女,又未有向香港政府注册。惟姑念该名婢女在肖丽章的住宅里“好衣好食、待遇颇好”,只轻判罚款港币25元[4]

1941年与妻子潘丽芬居住在九龙尖沙嘴山林道,他在美国演出期间,寄出航空信给妻子潘丽芬,途中被歹徒窃去,更改字句,骗得潘丽芬即交港币800元给送信歹徒婚礼之用[5]

参考

编辑
  1. ^ 19619月11日(星期一),香港《大公报》,第一张,第二版。
  2. ^ 1966年12月5日(星期一),香港《华侨日报》,第四张,第三版。
  3. ^ 1930年2月13日(星期四),香港《工商日报》,第三张,第三版。
  4. ^ 1934年5月4日(星期五),香港《工商日报》,第三张,第一版。
  5. ^ 1941年3月29日(星期六),香港《大公报》,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