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三极(17世纪—1646年),赞皇浙江杭州府昌化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胡三极个性聪颖而且忠孝,熟读经史和春秋大义,抗论古今时口若悬河,写作则兼具班固马融之长,下笔可至千言;崇祯十二年(1639年)他成为选贡,次年(1640年)成特用出身,获授崞县知县,调任乐安县,在两地都有善政。隆武二年(1646年)清朝军队攻陷乐安,被擒后三次劝降也不理睬,说:“我今天可以在地下见到先帝就已足够!”因此碎首而死,幕府诸生方尚宾同时殉死,乐安感叹二人忠义而立祠祭祀[1][2]

引用 编辑

  1. ^ 1.0 1.1 民国《昌化县志·卷十一·人物志》:胡三极,字赞皇,以崇祯己卯选元登庚辰特科进士,禔身忠孝不稍苟,性聪颖,淹贯经史,识春秋大义,抗论古今,如悬河倒峡而出,竟日不倦。为文兼班马之长,援笔可至千言;初擢山西崞县知县,抚恤士民,善政不一。清兵下江西,城陷执之,谕降至再,三极曰:“吾今日得见先帝于地下,吾志毕矣!”遂碎首以死,时已诸生方尚宾在幕,以身殉焉,乐安人感其忠义,至今尸祝之。
  2.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一百四·列传第八十》:胡三极,字赞皇,崇祯十五【十三】年特用。崞县知县调乐安,多善政。隆武二年,清兵至,被执。劝降者三,不应,曰:“得见先帝足已。”碎首死。邑人方尚宾,诸生,在幕,同死。

参考文献 编辑

  • 民国《昌化县志》·卷十一·人物志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一百四·列传第八十
官衔
前任:
牛斗
明朝崞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路万化
清朝知县
前任:
陈缙
明朝乐安县知县
崇祯年间-1646年
继任:
龚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