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瓒 (万历进士)

胡瓒(?—?),字伯玉,号心泽,直隶桐城县(今属安徽省)人。明朝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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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为诸生,手不释卷,曾抄写《资治通鉴》全书。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乡试第三名举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联捷乙未科进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分司南旺司,兼督泉闸。万历二十六年,黄河决口,单县黄垌的运河泥沙淤塞,漕运受阻。朝廷派工部左侍郎兼佥部御史刘东星为河漕总督前往治水。胡瓒建议疏浚贾鲁河故道,他不畏辛劳,爬山涉水勘察河道之来龙去脉,撰成《泉河史》15卷。因疏浚有功,升工部郎中。万历二十七年,督修琉璃河桥,升虞衡员外。三年桥成,节省白银七万两。万历三十四年官至江西右参政。[1]万历三十七年,以运贩私盐为御史彭端吾奏劾,降三级。[2]晚年辞官归里,久之卒。[3]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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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泉河史》十五卷、《禹贡备遗增注》二卷。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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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二十四:“万历三十四年八月,升工部郎中胡瓒为江西右参政,郧阳知府罗希益为云南副使,巩昌知府刘涌为四川副使,南阳知府刘光祚为河南副使,南安知府曾光鲁为广东副使。”
  2.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六十:“万历三十七年七月,淮上获私盐七艘,称为江西参政胡瓒所贩,御史彭端吾劾奏之,上命夺瓒三级。已而直隶巡按刘兰言九江江防同知陈师孔、南湖嘴守备李馀庆驾送瓒哨船二只,盘获在彼,仍命罚师孔二月俸,馀庆以守备降调。”
  3. ^ 《明史》卷二百二十三:胡瓒,字伯玉,桐城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授都水主事。分司南旺司兼督泉闸,驻济宁。泗水所注,瓒修金口坝遏之。造舟汶上,为桥于宁阳,民不病涉。河决黄堌,瓒忧之。会刘东星来总河漕,瓒与往复论难。谓黄堌不杜,势且易黄而漕;漕南北七百里,以涓涓之泉,安能运万千有奇之艘,使及期飞渡?赞东星浚贾鲁河故道,益治汶、泗间泉数百。寻源竟委,著《泉河史》上之。瓒治泉,一夫浚一泉,各有分地,省其勤惰而赏罚之。冬则养其余力,不征于官。以疏浚运道有功,增秩一等。二十七年督修琉璃河桥。三年桥成,省费七万有奇。累官江西左参政。予告归,久之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