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体外除颤器

(重定向自自动体外心脏去颤器

自动体外除颤器automated external/electronic defibrillator,AED)是一种急救设备,具有便携式、易于操作、专为现场急救设计、经内置电脑分析和确定发病者是否需要予以电除颤(electric defibrillation),并于判断后自动给予电除颤的功能。

一台启动并充电的自动体外除颤器。这是半自动型号的除颤器,面板上带有一个手动除颤按钮。

自动体外除颤器可以诊断特定的心律失常[1],专门为急救濒临猝死心律,如:无脉性VTVF)病患;其有许多异名与俗称:自动体外电击器自动电击器自动除颤器心脏除颤器傻瓜电击器等等。

自动体外除颤器大多附带简单的录音和影片指令,对于外行人士使用方法较为简便。许多急救、认定急救和心肺复苏术课程中都会教授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使用方法[2]

20世纪60年代中期,北爱尔兰的弗兰克·潘特里奇发明了便携式的自动体外除颤器。

适应症

编辑

自动体外除颤器,于伤者脉搏停止时使用。然而它并不会对无心律,即心电图呈水平直线的伤者作出电击。 简而言之,使用除颤器并非让伤患者恢复心跳,那是许多电视节目的误导,而是使正在处于颤抖或是不正常跳动的心脏经由电流刺激而归零停止,并于电击完后立刻配合CPR以使不正常心跳的情况恢复正常。

AED电击完需要立刻持续进行CPR心肺复苏术,直至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改由救护人员急救,或是病患恢复正常的心跳脉搏[3]

基本上AED在电击前会读取心律跳动,如果符合适用规范会发出建议电击的语音或灯号,如此才能执行电击。如果心跳已停止跳动的情况下,AED则会发出不建议电击的语音或灯号,也无法强制电击。在此情况就只能靠体外心脏按摩术执行按压,帮助心脏跳动达到血液的供给。

自动体外除颤器是针对以下两种病患而设计的:

这两种病患和无心率一样不会有脉搏,在这两种心率不整时,心脏虽有搏动但却无法有效将血液送至全身,因此须紧急以电击矫正。在心室颤动时,心脏的电气活动处于混乱的状态,心室无法有效如泵般打出血液。在心室频脉时,心脏则是因为跳太快而无法有效打出充足的血液,通常心室频脉最终会变成心室颤动。若不矫正,这些心脏症状(心室心搏过速、心室颤动、心搏停止)一旦发生心脏骤停,就会迅速导致不可逆的脑损伤和死亡。在心脏停搏大约3至5分钟后[4],可能会发生不可逆的脑组织或其他器官损伤。心脏骤停的病人如果没有得到成功的治疗(除颤),在最初的3分钟内,存活几率每分钟下降7% ,随着时间的推移,超过3分钟后每分钟下降10% 。[5]

不同于一般专为医疗人员设计的专业心脏电击器,除了以上所提的两种情形外,它无法诊断其他各式各样的心率不整也无法提供治疗,而且它无法对心搏过慢提供体外心率调节的功能。

配备

编辑
 
日本车站中设置的自动体外除颤器,除颤器上标示有日文、英文、简体中文及韩文的使用说明。
 
送货无人机正在把一套自动体外除颤器空降到美国的一处乡郊小镇

自动除颤器通常配置于有大量人群集结的地方,如购物中心、机场、飞机内、轨道交通车站、巴士(特别是长途巴士)、饭店体育馆学校等处及紧急医疗服务

 
国际通用AED标志

为了使它们容易被发现,公共场所的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通常颜色鲜艳,安装在建筑物入口附近的保护罩内。有些保护罩被打开或里面的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被移除时,会发出蜂鸣报警音,用来提醒附近的工作人员附近有人使用AED装置;受过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操作训练的工作人员会在使用或搬运除颤器时拨打急救电话叫救护车。2008年9月,国际复苏联合委员会发布了一个通用的 AED 标志,全世界都将采用这个标志来表示公共场所布置的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6],如图所示。

自动体外除颤器包装内一般配置有脸罩,可以方便施救者对病患隔着脸罩对病患进行人工呼吸而无传染病或卫生之疑虑。另外多有配置橡胶手套、剪刀毛巾剃刀等急救工具。

在亚洲,自动体外除颤器在人口稠密的地区布置密度较大。

在香港,医院警署(包括冲锋队冲锋车上)、救护站港铁站及大型商场都有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港铁其中84个车站及城际客运的九广通列车上,已设有共237部自动体外除颤器。自2011年起,所有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的场地均陆续设置自动心脏除颤器。

台湾,早期AED装置仅见于机场高铁车站、消防局救护队和军中卫生队,部分航空公司的客机则全面装设;2013年4月起,台北市内的台北捷运所有车站、户政事务所学校等公共场所都将装设此配备。2013年6月13日起,高雄捷运于红橘线车站开始装设。[7][8][9][10]

在上海,截止至2017年7月,上海市全市公共场所共配备此设备超千台,主要分布在部分地铁站、机场、大型购物中心(如东方商厦等)、旅游景点(如豫园大世界田子坊共青森林公园等)、地标性建筑(如东方明珠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上海中心等)。[11]

日本,由于2002年高圆宫宪仁亲王因室颤猝死,日本厚生劳动省日本消防厅以及民众对AED的设置给予了重视。现在在日本的人流密度较大的车站及机场、商店、体育馆、政府机关、大学等场所都设置有AED。[12]

运作方式

编辑
 
电极贴片安装位置

自动体外除颤器是“自动运行的”,因为它能够自动分析病人的状况。为了实现这一点,绝大多数AED装置都自带口语提示,有些设备还可能带有指示用户的视觉显示帮助。

名称上之所以有“体外”一词,是因为机器的电导极是接在病患的胸部外,有别于心律调节器的电极;后者须经开刀手术直接连在心脏内。

当打开包装或开机时,自动体外除颤器将指示用户连接电极(垫)片到患者身上。一旦电极片被接上,救助者应避免接触病人,以免造成心率分析读数误差。这种电极片可以让 AED 检查心脏的电流输出,并确定病人是否处于心室颤动或室性心动过速状态。如果设备判定有必要进行电击除颤,它将使用电池给内部的电容器充电,为电击做准备。该设备系统不仅更加安全——仅在需要的时候充电,而且还可以更快地传送电流。

当充电时,自动体外除颤器会指示使用者确保没有人触摸患者,然后指示其按下开始电击按钮;救助者通常需要疏散过往人群,以避免对患者周围的人造成电击伤害(协助者或旁观者可能会误触到正在接受电击的患者)。根据设备制造商和型号的不同,大多数设备会在电击后再次对患者进行分析,要么指示进行心肺复苏术,要么准备进行下一次电击。

许多自动体外除颤器都有一个“日志系统”来存储病人的心电图,以及该设备被激活的时间、电击的次数和强度等详细信息。一些设备还具备录音功能[13],监测救助者采取的行动,以确定这些行动是否对患者生命有任何影响。所有这些记录的数据可以下载到计算机或打印出来,以便负责机构能够看到心肺复苏术和除颤的有效性。一些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甚至对救援人员实施的心肺复苏按压的品质提供反馈。[14][15]

机型

编辑

目前市面上有两种除颤器的主要型式:“半自动”和“全自动”两种。半自动的机型会提醒操作者避免碰触病患,待操作者按下电击钮才作电击。全自动的机型则会发出警告声提醒施救者站开一点后,随即自动对心脏发动电击

又可依其电流分为两种:“单相波型”及“双相波型”。旧的机型使用的是单相波型电流,它的电流比较强,含高达360-400焦耳的能量,可能造成心脏损伤和病患胸部皮肤黏贴电极片部位二级至三级的烧伤。2003年后的机型采用了双相波电流,只给予120-200焦耳的能量、但每次同时电击二次(于胸前及肋缘背导极贴片),目前已获医学界证明同样有效而且可以减轻并发症。[16]

使用

编辑

与医院中正规电击器不同的是,自动体外除颤器只需要短期的教学即可会使用。机器本身会自动判读心电图然后决定是否需要电击。全自动的机型甚至只要求施救者替病患贴上电击贴片后,它即可自己判断并产生电击。半自动机型则会提醒施救者去按下电击钮。在大部分的场合施救者即使误按了电击钮,机器也不会作出电击,有些机型更可使用在儿童身上(低于25公斤或小于8岁),但一般必须选择儿童专用的电极贴片。美国心脏医学会更建议即使没有儿童专用贴片仍可以使用成人贴片取代;目前没有证据显示大人用的贴片电极会造成更严重的损害。

 
CPR搭配AED

美国的自动体外除颤器皆采用机器合成声对施救者下指令。但因为施救者有可能是听障重听患者或是听不懂英语,很多机型目前同时都附有萤幕提供讯息及图示以提醒施救者。大部分的机型都是针对非医疗工作人员所设计的。自动体外除颤器是继心肺复苏术后,使心脏急救可以推广至大众的重要发明。[17]

责任与义务

编辑

依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紧急救护法规,只要使用者是基于良知施救(如:好撒玛利亚人法),即使最后病患未能救回,亦毋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美国

编辑

目前在美国大部分的医疗专业人员都认同因为它简单易用,所以任何人应该都可以操作自动体外除颤器。美国大多数州都允许任何一个处于好撒玛利亚人法[18]下的人“善意”地使用自动除颤器。好撒马利亚人法规定的“善意施救”意味着,如果伤害或死亡不是故意造成的,而且施救者接受过培训且本着善意行事,若因提供不适当或不充分的照料而使受助者伤害或死亡,志愿施救者不用承担民事责任。在美国,好撒马利亚人法为受过训练和未经训练的应急人员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提供了一些保护。[19]如果正确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几乎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许多州立紧急医疗技术员培训课程和许多心肺复苏课程都提供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的教程或纳入其项目的一部分。

中国大陆

编辑
 
京港地铁运营的北京地铁16号线西苑站曾于2020年10月在站台上增设AED,但数日后拆除,2021年5月重新安装;京港地铁已于2021年5月27日完成其所辖78座车站的AED配置工作

在中国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然而目前中国大陆的AED设施配备并不普及,公众对AED的使用熟练程度与先进国家相仍存在较大差距。2019年10月16日,中国卫生健康委回答网民关于“加快在公共场所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的留言,表示已开展AED管理应用,以及加强急救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培训。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积极推动健康中国行动落实,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加大AED配置投入,开展AED和心肺复苏的普及性培训,科学规范指导AED布设使用,积极推动AED普及,营造公众参与急救的社会氛围。[20]

2020年1月1日,北京市人大代表孟令悦表示,希望能够将心肺复苏,包括 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使用方式纳入到义务教育体系中,让学生们强制学习。他还表示,警察、消防员、保洁员、保安等也应该学习心肺复苏和AED使用,这能够第一时间挽救许多人的性命。[21]然而该年9月25日,北京地铁13号线霍营站发生乘客猝死事件,再次引发对北京地铁不配备AED的质疑[22]。2020年10月27日,北京市启动轨道交通车站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工作。2021年5月24日,北京地铁9号线北京西站发生乘客心脏骤停晕倒事件,车站工作人员使用站内AED与医护人员成功救助该名乘客,这也是北京地铁系统内首次使用AED成功救助乘客的案例[23]。京港地铁已于2021年5月27日完成所辖78座车站的AED配置工作[24]。2022年底,北京市所有轨道交通车站将实现AED设备全覆盖。[25]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的几个城市地铁系统,除成都地铁以外,上海地铁[26]广州地铁[27]深圳地铁均已经配备AED。[28]

香港

编辑

在香港,圣约翰救伤会香港红十字会都有训练课程,可供一般民众取得三年限期的证照。[29][30]

台湾

编辑
 
安装在台北车站一楼西侧,值班站长室旁的AED。

行政院卫生署于2008年1月17日召开“急救教育训练推广”研商会议,决定推广全国民众心肺复苏跟AED的训练,初期以大型场所且人口众多的地点(如:车站、机场捷运站、法院…等)及偏远之观光旅游地区,为首要推广设置之场所,正式开放一般民众可以使用AED于紧急急救上(民众于事故现场使用AED施行临时急救,系符合《医师法》第28条第4款“临时施行急救”之规定)[31],建议使用AED人员能接受相关训练(CPR+AED)。

台湾于2012年修正《紧急医疗救护法》,[32]通过了特定的公共场所应该置放“自动体外心脏电击除颤器”,规范的公共场所共有八大类,使用AED等紧急救护设备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适用《民法》、《刑法》紧急避难免责的规定[33]

参考来源

编辑
  1. ^ 1.0 1.1 Kerber, Richard E; Becker, Lance B; Bourland, Joseph D; Cummins, Richard O; Hallstrom, Alfred P; Michos, Mary B; Nichol, Graham; Ornato, Joseph P; Thies, William H; White, Roger D; Zuckerman, Bram D. Automatic External Defibrillators for Public Access Defibrillation. Circulation (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March 18, 1997, 95 (1677–1682): 1677–82. PMID 9118556. doi:10.1161/01.cir.95.6.1677. 
  2. ^ CPR Adult Courses. American Red Cross. [2007-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7-03). 
  3. ^ AED Steps | Steps to Use an AED | Red Cross. www.redcross.org. [2019-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1). 
  4. ^ 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 Statistics. American Red Cross. [2008-10-27]. (原始内容存档于19 November 2008). 
  5. ^ American Red Cross. CPR/AED for the Professional Rescuer (participant's manual). Yardley, PA: StayWell, 2006. p. 63.
  6. ^ ILCOR presents a universal AED sign. European Resuscitation Council. [2019-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1). 
  7. ^ 北市公共場所 下月進駐傻瓜電擊器. 苹果日报. 2013年3月19日 [2013年3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8. ^ 急救用AED 北市捷運設109台. 华人健康网. 2013年3月19日 [2013年3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3月7日). 
  9. ^ 公共場所應設AED 立法院一台也沒有. 中国时报. 2013年3月19日 [2013年3月19日]. [失效链接]
  10. ^ 傻瓜電擊器 北市3年設1000台. 联合报. 2013年3月19日 [2013年3月19日]. 
  11. ^ 申城公共场所AED超千台 布点数量仍偏少.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8日 [2019年2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6月13日). 
  12. ^ 「涙をふいて」高円宮さま作った曲、AED普及ソングに:朝日新聞デジタル. 朝日新闻电子版. [2019-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2) (日语). 
  13. ^ ZOLL® AED Plus® Package w/Voice Recording. AED Superstore. [2016-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7). 
  14. ^ Zoll AED Plus Provides Compression Feedback. [2021-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7). 
  15. ^ HeartSine AED CPR Advisor detects Compressions depth and rate feedback. [2021-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7). 
  16. ^ AED Plus Biphasic Waveform. ZOLL Medical Corporation. [2008-10-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29). 
  17. ^ ECC Guideline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英文)
  18. ^ Laws on Cardiac Arrest and Defibrillators, 2013 update. National Conference of State Legislatures. Retrieved on 2013-03-18.
  19. ^ Archived copy. [2007-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2-10-16). 
  20. ^ 卫生健康委答网民关于“加快在公共场所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的留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政府网.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3). 
  21. ^ 代表孟令悦:希望将 AED 使用培训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义务教育\_新浪网.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7). 
  22. ^ 45岁男销售地铁站猝死,北京地铁内未配备AED引发热议. 澎湃新闻. 2020-09-27 [2020-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3). 
  23. ^ 北京地铁里AED首次救人成功!男子突发心脏骤停,10分17秒成功抢救. 北京晚报. 2021-05-27 [2021-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4). 
  24. ^ 京港地铁完成所辖全部78座车站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工作. 京港地铁. 2021-05-27 [2021-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02). 
  25. ^ 北京轨道交通今起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年底前配齐104座车站. 腾讯新闻. 2020-10-27 [2020-10-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3). 
  26. ^ 关爱乘客,生命至上!今年年底前,上海地铁将实现AED全覆盖_车站. www.sohu.com. [2022-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10). 
  27. ^ 广州地铁实现AED线网全覆盖-新华网. gd.news.cn. [2022-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10). 
  28. ^ 北上广深地铁AED配备进展:北京深圳已覆盖,沪广年内完成. www.sohu.com. [2022-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10). 
  29. ^ 自動體外心臟去纖維性顫動法證書課程 (AED). [2021-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4). 
  30. ^ 香港紅十字會 - 自動體外心臟去纖維性顫動法課程. training.redcross.org.hk. [2021-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2). 
  31. ^ 醫師法§28-全國法規資料庫. [2022-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9). 
  32. ^ 緊急醫療救護法. 全国法规数据库. [2022-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10). 
  33. ^ 緊急醫療救護法§14-2-全國法規資料庫. [2022-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3).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