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监督区拉丁语Praelatura territorialis)是天主教地区教会的一种形式。[1] 作为自治监督区该地区的教会直属于教宗而非教区主教。如同教区由主教管理般,自治监督区是由教宗任命的神职人员担任监督负责管理一个地区的教会。

法国传教团自治监督区蓬蒂尼修道院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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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监督区类似教区主教的管辖体系,只是该地区自教宗那获得特许,使之不从属特定教区。一个自治监督区的管理者其对于监督区拥有如同教区主教的管理职权,但这不包含专属于主教品级神职人员的职权。

如果一个自治监督区监督并未被祝圣为主教,那么他就不能祝圣修士执事神父,也没有祝圣圣油的职权。如果一位自治监督区监督在未身兼其他教区的正权主教的情形下被按立主教品,圣座他也只能自那获得一个已经不存在的教区作为领衔主教,而非以监督区监督的身份为主教头衔。

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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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年2月,有44个罗马礼自治监督区:

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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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

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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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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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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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天主教法典-368 (PDF). [2013-10-2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3-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