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瓦斯
25°02′41″N 121°30′12″E / 25.044624°N 121.503266°E台湾瓦斯株式会社为台湾日治时期位于台北市的瓦斯公司,从事燃料瓦斯的制造、供给和贩售。其最初成立于1911年,后来并入台湾电力株式会社,之后又于1934年独立设置。其在二战后改组为改组为“台北市煤气有限公司”,位于台北市万华区的部分设施,在2005年被打造为“台北市电影主题公园”。
介绍
编辑台湾瓦斯株式会社最初由秋山义一创立于1911年,本社位于台北城内小南门街,于同年11月3日开业。后来因第一次世界大战造成煤炭原料价格飞涨,台湾瓦斯在面临经营困难下,由台湾总督府于1918年7月5日收买转为官营,其事业并入“台湾总督府作业所”,后来亦随其改组为台湾电力株式会社下的瓦斯事业。因瓦斯需求用户逐渐增加,其在1934年5月1日自台湾电力株式会社瓦斯营业所中独立为“台湾瓦斯株式会社”,社长为辻本正春,董事有后宫信太郎、林献堂、越智寅一、木村泰治、能泽外茂吉、绪方泷治。第一期计划包含台北市、高雄市和基隆市,计划户数共7,900户。第二期计划包含台南市、台中市和嘉义市[1]。1937年2月开始在高雄市供给瓦斯。
名称 | 位置 |
---|---|
台湾瓦斯本社 | 台北市滨町二丁目13 |
东部供应所 | 台北市大安龙安坡1 |
焦炭(骸炭)贩卖所 | 台北市滨町二丁目3 |
高雄营业所 | 高雄市苓雅寮38 |
比律宾支社 | 马尼拉市 |
香港支社 | 香港市东昭和通 |
战后
编辑台湾瓦斯株式会社在战后由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工矿处接收,于1946年移交予台北市公用事业管理处[3];在1951年改组为市营的“台北市煤气有限公司”,主要制造煤球提供家户使用。1964年,台北市煤气有限公司由以新光集团为主的投资人合资价购,改名为“大台北区瓦斯公司”。后来因不敌天然气的竞争,万华的工厂于1967年停工后便长期闲置。台北市政府在2001年将此土地该辟为公园,并于2005年将旧时的厂房、烟囱、炼焦炉等设施共同打造为“台北市电影主题公园”[4]。
瓦斯槽
编辑相关条目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米花伊太郎. 臺灣に於ける石炭瓦斯工業と最近業績更生の原因. 台湾瓦斯株式会社. 不明.
- ^ 千草默仙. 會社銀行商工業者名鑑. 图南协会. 1943-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4).
- ^ 臺灣瓦斯等6會社移交案. 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档案. 1946.[失效链接]
- ^ 臺北市電影主題公園.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