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丽斯·保罗

艾丽斯‧保罗(英语:Alice Paul,1885年1月11日—1977年7月9日),美国女性主义者、妇女参政运动领导者,为美国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主要倡议者之一。她与露西·伯恩等人发起妇女参政权游行,1913年成立全国妇女党,发展非暴力的运动策略,如在白宫、国会前站岗,在狱中绝食抗争等。艾丽斯‧保罗等人的努力不懈终于迎来成功的果实。1918年,威尔逊总统发表演说向入狱的妇女参政运动者致歉,美国联邦政府也在1920年通过美国宪法第十九修正案,全国妇女获得参政权。艾丽斯‧保罗后半生继续投入平等权利法案,为争取两性平等权利而奋斗。[1]

艾丽斯·保罗
艾丽斯·保罗,1901年
出生(1885-01-11)1885年1月11日
钮泽西州,芒特劳雷尔
逝世1977年7月9日(1977岁—07—09)(92岁)
钮泽西州,穆尔斯敦
母校宾夕法尼亚大学
斯沃斯莫尔学院
美利坚大学
职业妇女参政运动者
政党全国妇女党
信仰贵格会
父母William Mickle Paul I (1850-1902)
Tacie Parry
亲属兄弟姐妹:Willam, Helen, and Parry

家庭背景

编辑

1885年1月11日,艾丽斯‧保罗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莫尔斯城的一个贵格会家庭,祖上威廉·佩恩是宾州贵格会的创办者。父亲威廉‧保罗一世(William Mickle Paul I)是一名银行家与商人,在柏灵顿信托投资公司担任总裁职务。身为希克斯特英语Hicksite贵格会的保罗一家,坚信两性平等、妇女教育与改善社会的重要性,母亲塔希‧帕里‧保罗(Tacie Parry Paul)是全美妇女选举权协会英语National American Woman Suffrage Association的成员,时常带着年幼的艾丽斯参与妇女参政权的会议,将艾丽斯推上女权奋斗革命舞台。艾丽斯有两个弟弟威廉‧保罗二世、帕里‧保罗,一个妹妹海伦‧保罗。

教育背景

编辑

艾丽斯‧保罗最初就读贵格会主办的穆尔斯敦高中英语Moorestown Friends School,以优异成绩毕业。1901年,她进入祖父与他人共同创办的斯沃斯莫尔学院,在1905年取得生物科学学士学位。在参与一年的睦邻运动后,她在1907年取得宾夕法尼亚大学社会文学硕士学位,接着到英国伯明翰大学攻读经济学,以社工维生。之后她搬到伦敦,进入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攻读经济学与社会学。艾丽斯在1910年回到美国,于1912年取得宾夕法尼亚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论文题目《宾州妇女的法律地位》(The Legal Position of Women in Pennsylvania)[2]。1922年,艾丽斯取得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法学学位,1927年、1928年陆续在美利坚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及民法法学博士学位。

在英国参与妇女运动时期

编辑

1907年前往英国伯明翰大学念书的艾丽斯‧保罗,听了克里斯塔贝尔·潘克斯特演讲后受到启发,投身于争取女权的活动与抗争,并加入妇女社会政治联盟英语Women's Social and Political Union(WSPU),在街头贩售WSPU的机关报《妇女参政运动者》。保罗确信唯有让妇女获得平等的法律地位才能改变社会。保罗的积极参与,赢得WSPU同志的信赖,也身陷人身安全危机。她曾公然质疑英国外交大臣爱德华·格雷的提案未顾及妇女权益,遭警方逮捕。警察粗暴地将保罗从大街拖到警察局的行径让媒体关注相关议题及获得社会大众同情。1909年8月,保罗在格拉斯哥圣安德鲁大会堂举行政治会议前,在大会堂的屋顶露营对下方的群众发表演说。她被警察强行拉下时,在场的群众为她的努力欢呼。接着保罗、露西·伯恩等人因想参与会议遭警察殴打及逮捕,旁观的支持者不仅站出来保护她们,也聚集在警察局前要警方放人。同年的市长日(Lord Mayor's Day),伦敦市政厅计划为内阁首长举行盛宴。保罗与爱蜜利亚·布朗(Amelia Brown)伪装成清洁妇躲进市政厅,直到傍晚晚宴举行时现身。在首相赫伯特·亨利·阿斯奎斯演说时,保罗与爱蜜利亚·布朗站出来高喊“妇女要投票”(Votes for women!)。接下来两人都被逮捕,因拒绝缴交罚锾被判处一个月的苦役监禁。

保罗数度因抗争被捕入狱,在警察局结识同样被捕的露西·伯恩,两人成为争取女权路上的挚友,并肩协助克里斯塔贝尔·潘克斯特发展苏格兰的妇女参政运动。入狱期间,保罗从艾米琳‧潘克斯特学得公民不服从的策略,向狱方争取政治犯被捕后应有的待遇,例如拒绝穿囚服、狱方不得对绝食的政治犯强迫喂食。保罗的公民不服从策略不一定总能收效。第三次在狱中绝食时,狱方每天两次强制喂食,确保她有足够的体力坐完一个月的牢。入狱期间的折磨仍对保罗的健康造成相当的损害,经常生病而需要住院休养。WSPU颁发绝食奖章英语Hunger Strike Medal给保罗,肯定她的付出。

在美国争取女权时期

编辑

1910年,艾丽斯‧保罗在伦敦做完牢后回到美国继续发展妇女参政权志业。她的动向大受媒体关注,在英国的经验也被广为宣传。保罗先是回到宾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在完成有关美国妇女法律地位史的博士论文后,加入全美妇女选举权协会英语National American Woman Suffrage Association(NAWSA)。艾丽斯‧保罗跟露西·伯恩向NAWSA的领导层级提出妇女投票权的联邦修正案,因不同于当时NAWSA逐州游说路线而被嘲笑,于是保罗要求在内部设置国会委员会。保罗看中威尔逊总统对国会的影响力,为了向他施压,故意在他的就职典礼日(1913年3月13日)举行妇女参政权游行。保罗成功地动员了8千多人参加游行,由知名的劳工律师依内兹‧米尔霍兰英语Inez Milholland身着白装骑白马带队出发。此次游行也凸显妇女参政权的种族问题。有些参与团体认为黑人妇女跟白人妇女应该分开走,不过NAWSA最后决议黑人妇女可以走她们想走的位置。由于旁观人数多达5十万,加上护卫警力不足,游行很快就演变成暴动,大多数警察甚至纵容暴民对妇女的攻击。后续探讨警察对抗议妇女反应的舆论,加深大众对NAWSA的同情。游行结束后,NAWSA将游说重点放在确保妇女投票权的宪法修正案上。不过,艾丽斯‧保罗的强硬手段与立场与其他NAWSA领导者分歧日渐扩大,关系终至于破裂。1916年,保罗离开NAWSA,创立全国妇女党(National Woman's Party,简称NWP),引进英国妇女参政运动用过的手段,全面聚焦于争取妇女参政权的宪法修正案。

 
依内兹‧米尔霍兰(Inez Milholland)身着白装骑白马带队妇女参政权游行
  • 1917年,美国宣布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其间,艾丽斯‧保罗与朋友们仍持续为争取女权进行抗争,这样的举动在国家于存亡游荡之际,引起诸多挞伐声浪,同年的10月,国家以“阻碍交通”为罪名逮捕艾丽斯等数名朋友,监禁于美国维吉尼亚州Occoquan Workhouse与哥伦比亚监狱,狱中的她们,也饱受许多不人道的对待。以绝食进行抗议的艾丽斯‧保罗,在七个月后与朋友一同受到释放。
  • 直至1920年,美国联邦政府才通过美国宪法第十九修正案关于女性投票权的法案。
 
1920年8月26日,艾丽斯·保罗举杯庆祝第十九条宪法修正案通过。[3]
  • 1938年,艾丽斯‧保罗成立World Party for Equal Rights for Women(World Women's Party)。
  • 1964年,艾丽斯‧保罗成功引用联合国宪章序言进行游说,成功促成民权法案性别平等。

相关参考资料

编辑

注释

编辑
  1. ^ Baker, Jean H. Placards At The White House. American Heritage. [2022-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3). 
  2. ^ The Legal Position of Women in Pennsylvania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Who Was Alice Paul?. Alice Paul Institute. [April 6, 2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September 9,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