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廷玉
苏廷玉(1783年—1853年),字韫山[1]、号鳌石、清湄[2],福建泉州府马巷厅人,清朝官员,进士出身。
苏光彩之子。嘉庆十三年(1808年)乡试中举。嘉庆十九年(1814年)登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3]。道光五年(1825年)任刑部广东司主事[3]、秋审处行走[4]。道光六年(1826年)任刑部贵州司员外郎。道光七年(1827年)律例馆提调、刑部浙江司郎中[3]。道光九年(1829年)任江苏松江府知府[3];署江宁府知府[4];同年改任苏州府知府[3]。道光十年(1830年)任陕西延榆绥道、署理苏松粮道[5]。道光十二年(1832年)任苏松太道、山东按察使[3],兼署山东布政司、山东盐运使[4]。道光十三年(1833年)任四川按察使。道光十五年(1835年)署四川布政使,同年实授[3]。道光十八年(1838年)兼任四川按察使[3],署理四川总督[3]。道光二十年(1840年)任大理寺少卿[5]。有子苏士荣、苏士准、苏士芳、苏士廉、苏士征。
轶事
编辑- 苏廷玉为官期间,苏廷玉清正廉洁,体恤百姓。解救受囚百姓,亲往“老虎洞”调查,发现“老虎洞”内关押着数百名无辜百姓,个个脸无人色,乱发垂肩。于是,他立即将洞内所有百姓释放回家,获释的百姓因此对苏廷玉感激不尽[6]。
- 1837年12月,苏廷玉调任四川总督。成都地区米价暴涨,每斗米由五六百文钱一下子涨至一千三百文钱,造成了城内人心惶恐。他还筹资派人到外地买米入城,然后以每斗米比市场价低得多的价格出售给民众。同时,为解决民众购粮拥挤状况,他在城内增设了不少供应点,并贴出安民告示,使购买者有秩序地排队购粮。苏廷玉在处理此次成都地区米价暴涨事件中,废寝忘食,救活了无数穷苦民众[6]。
- 苏廷玉在刑部任职期间,审理过不少案件,因其廉明公正,得到了民众的赞誉。如今当地民间还流行着苏廷玉“审僵尸”的传说[6]。
参考资料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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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青莲 |
松江府知府 1829年-1830年 |
继任: 赵炳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