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英年(19世纪?—1901年),又称英年,字菊侪[1]清朝官员,内务府汉军正白旗人,官至侍郎庚子拳乱时支持义和团杀害外国人,八国联军时随慈禧太后西逃,于《辛丑和约》第二条被指为战犯应予赐死,后自尽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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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生出身,考取内务府笔帖式,升任内务府郎中[2]

光绪十七年(1891年),任护军参领[3]。光绪十九年,任奉宸苑卿[4]。后署工部右侍郎[5],任满洲翻译乡试副考官[6]。光绪二十年,任工部右侍郎[7]、京营左翼总兵[8]

光绪二十一年,查勘惠陵河道泊岸等处应修工程[9]。次年,办理皇帝本生母醇贤亲王嫡福晋叶赫那拉氏丧事[10]、摉捕东陵树株松虫[11]。光绪二十三年,任勘估东陵应修各工[12]。光绪二十四年,照料德国亲王来京地面弹压事宜[13]。光绪二十四年,任正红旗汉军副都统[14]。光绪二十六年,任工部左侍郎[15]、户部左侍郎。

庚子拳乱中,随载勋等与攻打使馆,八国联军陷京师,随慈禧太后光绪皇帝逃往西安,任行在查营大臣[2]、稽查买卖街事务[16]、左都御史[17]

辛丑条约》议定,各国要求惩办祸首,羁西安狱,旋命自尽[1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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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史馆传稿 ,701005973号
  2. ^ 2.0 2.1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史馆传稿 ,701005990号
  3. ^ 清史稿校注 ,13册 ,10710
  4. ^ 德宗景皇帝实录 ,328卷 ,(5)212
  5. ^ 清代职官年表 ,1册 ,519
  6. ^ 德宗景皇帝实录 ,328卷 ,(5)213
  7. ^ 清代职官年表 ,1册 ,520
  8. ^ 德宗景皇帝实录 ,347卷 ,(5)453
  9. ^ 德宗景皇帝实录 ,367卷 ,(5)807
  10. ^ 德宗景皇帝实录 ,390卷 ,(6)87
  11. ^ 德宗景皇帝实录 ,397卷 ,(6)195
  12. ^ 德宗景皇帝实录 ,409卷 ,(6)340
  13. ^ 德宗景皇帝实录 ,417卷 ,(6)466
  14. ^ 德宗景皇帝实录 ,424卷 ,(6)569
  15. ^ 清代职官年表 ,1册 ,525
  16. ^ 德宗景皇帝实录 ,467卷 ,(7)129
  17. ^ 清代职官年表 ,1册 ,318
  18. ^ 《辛丑条约》(附件六):光绪二十七年正月初三日内阁奉上谕:此案祸首诸臣,昨已降旨,分别严行惩办。兹据奕劻、李鸿章电奏,按照各国全权大臣照会,尚须加重,恳请酌夺等语。除载勋已赐令自尽,毓贤已饬即行正法,均各派员前往监视外,载漪、载澜均定为斩监候罪名,惟念谊属懿亲,特予加恩发往极边新疆,永远监禁,即日派员押解起程。刚毅情罪较重,应定为斩立决,业经病故,免其置议。英年、赵舒翘昨已定为斩监候,著即赐令自尽,派陕西巡抚岑春煊前往监视。启秀、徐承煜,各国指称力庇拳匪,专与洋人为难,昨已革职,著奕劻、李鸿章照会各国交回,即行正法,派刑部堂官监视。徐桐轻信拳匪,贻误大局,李秉衡好为高论,固执酿祸,均应定为斩监候,惟念临难自尽,业经革职,撤销恤典,应免再议。至首祸诸人,所犯罪状,已于前旨内逐一明白声叙矣。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