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太素(14世纪?—1389年),中书省晋宁路泽州(今山西晋城)人。明朝政治人物。

洪武三年,乡试中举[1],任监察御史。洪武六年,改任四川按察使,洪武七年五月成为刑部侍郎,后任刑部主事。每次上奏章动则七八千字,且语意艰涩,每次朱元璋看奏章时,就显得很不耐烦[2]。洪武八年(1375年)十二月,朱元璋懒得看他的奏章,就叫中书郎王敏念给他听,读到一万六千五百字,还没听出个所以然来,朱元璋大怒曰:“虚词失实、巧文乱真,朕甚厌之。”后将茹太素痛打一顿,但在得知奏章全文后还是采纳其中四条建议。

洪武十年,出为浙江参政[3]。洪武十六年(1383年)八月乙酉,以茹太素为刑部都官部主事寻升试郎中[4]。洪武十八年,升为户部尚书[3]。有一次朱元璋赐给太素,曰:“金杯同汝饮,白刃不相饶。”太素对曰:“丹诚图报国,不避圣心焦。”未几,贬为御史。后因詹徽事戴脚镣上班。不久因事连坐而死[5]

参考文献 编辑

  1. ^ 《钦定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六十六·科目二·明):洪武三年庚戌科乡试……茹太素泽州人户部尚书
  2. ^ 明史》(卷139):“茹太素,泽州人。洪武三年,乡举,上书称旨,授监察御史。六年擢四川按察使,以平允称。七年五月召为刑部侍郎,上言:“自中书省内外百司,听御史、按察使检举。而御史台未有定考,宜令守院御史一体察核。磨勘司官吏数少,难以检核天下钱粮,请增置若干员,各分为科。在外省卫,凡会议军民事,各不相合,致稽延。请用按察司一员纠正。”帝皆从之。明年,坐累降刑部主事。陈时务累万言,太祖令中书郎王敏诵而听之。中言:“才能之士,数年来幸存者百无一二,今所任率迂儒俗吏。”言多忤触。帝怒,召太素面诘,杖于朝。次夕,复于宫中令人诵之,得其可行者四事。慨然曰:“为君难,为臣不易。朕所以求直言,欲其切于情事。文词太多,便至荧听。太素所陈,五百余言可尽耳。”因令中书定奏对式,俾陈得失者无繁文。摘太素疏中可行者下所司,帝自序其首,颁示中外。”
  3. ^ 3.0 3.1 明史》(卷139):“十年,与同官曾秉正先后同出为参政,而太素往浙江。寻以侍亲赐还里。十六年召为刑部试郎中。居一月,迁都察院佥都御史。复降翰林院检讨。十八年九月擢户部尚书。”
  4. ^ 明太祖实录·卷之一百五十六》○洪武十六年八月壬申朔日有食之[……]○乙酉[……]○以茹太素为刑部都官部主事寻升试郎中○建昌卫[……]
  5. ^ 明史》(卷139):“太素抗直不屈,屡濒于罪,帝时宥之。一日,宴便殿,赐之酒曰:“金杯同汝饮,白刃不相饶。”太素叩首,即续韵对曰:“丹诚图报国,不避圣心焦。”帝为恻然。未几,谪御史,复坐排陷詹徽,与同官十二人俱镣足治事。后竟坐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