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国徽
国家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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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国徽于1815年8月24日开始使用。中心图案为一盾徽,蓝底,饰以黄色长方形小块。中间为一只头戴金冠、呈忿怒状的金色、红舌红爪,手持剑和代表七个省份的箭枝的狮子。上有王冠。外有两只红舌红爪狮子守护盾徽。下方蓝色绶带书有威廉一世的格言:“Je Maintiendrai”(中古法语:我将坚持。原来的格言以后还有夏龙,即其前任所属的家族名,后来改为拿骚,最后被删除)。这些图案被置于斗蓬中,上方有王冠。
荷兰王国国徽徽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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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徽 | |
版本 | |
中国徽 | |
小国徽 | |
细节 | |
启用 | 1907年7月10日 1980年4月23日[1] |
冠饰 | 荷兰皇家皇冠 |
参考资料
编辑- ^ Besluit tot het voeren van het Koninklijk wapen. wetten.nl. 1908 [2017-09-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9) (荷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