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鹏举(1529年—?),字图南,号北溟,直隶河间府景州东光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庄鹏举
大明山西清源县知县
籍贯直隶河间府景州东光县
出生嘉靖八年己丑八月二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举人
  • 隆庆五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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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天府乡试第四十八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三甲第四十五名进士[1][2]。刑部观政,授广灵知县,万历元年(1573年)降为宁羌州判官,升官上蔡县知县,万历五年(1577年)因大班不免冠,被下狱逮问[3],降为山东运司知事,升清源知县,卒于官。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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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庄钦;祖父庄铎;父庄敬,贡士。母刘氏[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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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七》:万历五年辛亥,下上蔡知县庄鹏举于锦衣狱问,以大班纠劾不免冠也。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