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镗(1485年—1565年),字仕鸣,号治斋,江西南昌府进贤县(今江西省进贤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吏部尚书

万镗

大明吏部尚书
籍贯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进贤县
字号 字仕鸣
出生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十月二十七日
逝世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
配偶 娶杨氏
亲属 (子)万汾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江西乡试第二名举人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万镗登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江西乡试第二名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联捷乙丑科二甲九十五名进士正德年间,由刑部主事屡迁吏部文选郎中,后因司署发生火灾啊,下狱,赎还职。此后历任太常寺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十六年五月进左少卿。

明世宗继位后,因万镗曾给知县刘源清写信令其防备朱宸濠叛乱,而赉金币。嘉靖元年(1522年)二月升为顺天府尹,丁忧归。服阕,五年六月复除原职。六年十月升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七年七月升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八年七月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十一年冬因彗星事进言,而招致世宗大怒,斥为民,令吏部锢勿用。家居十年中,屡次授推荐均不予批准。同年严嵩控制朝政时,援引湖广蜡尔山蛮叛,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三月起用其为右副都御史,勘处湖广、贵州夷情,参与剿抚。万镗接纳土指挥田应朝计谋,诱致其酋,督兵攻破。嘉靖二十四年平定后召还回京,任兵部右侍郎,但不久铜平酋龙子贤再次叛乱,御史缪文龙称万镗剿抚均失败。世宗下诏抚按官勘覆,后归罪于参将李经,事情方解。

嘉靖二十五年正月,万镗升任兵部左侍郎,二十六年三月升南京刑部尚书,二十八年二月改南京礼部尚书,三十年三月召为刑部尚书,十月代替李默吏部尚书[1],三十二年三月九年秩满,加太子少保

万镗为严嵩所举荐,此后凡事均委随严嵩,又颇为擅长贪污贿赂之策。抚治郧阳都御史缺位,万镗举荐通政使赵文华。恰逢给事中朱伯辰弹劾赵文华,赵文华则检举万镗实为排挤。世宗大怒,遂于三十二年八月将朱伯辰与万镗一同罢免,久之去世。隆庆初年,恢复官职,赠太子太保[2]

家族 编辑

曾祖万德铨。祖父万原和,教授,赠通判。父万福,南京刑部郎中,官任金华府知府。母饶氏,封宜人。重庆下。兄万镃,贡士。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2):“万镗,字仕鸣,进贤人。父福,金华知府。镗登弘治十八年进士。正德中,由刑部主事屡迁吏部文选郎中。司署火,下狱,赎还职。历太常、大理少卿。世宗嗣位,以镗尝贻书知县刘源清,令预防宸濠,赉金币。寻迁顺天府尹,累迁右副都御史。历兵部侍郎、右都御史,皆南京。彗星见,应诏陈八事。中言:“人邪正相悬,而形迹易混。其大较有四。人主所取于下者,曰任怨,曰任事,曰恭顺,曰无私。而邪臣之恣强戾、好纷更、巧逢迎、肆攻讦者,其迹似之。人主所恶于下者,曰避事,曰沽名,曰朋党,曰矫激。而正臣之守成法、恤公议、体群情、规君失者,其迹似之。察之不精,则邪正倒置,而国是乱矣,此不可不慎也。治天下贵实不贵文。今陛下议礼制度考文,至明备矣,而于理财用人安民讲武之道,或有缺焉。愿辍声容之繁饰,略太平之美观,而专从事于实用,斯治天下之道得矣。至大礼大狱得罪诸臣,幽锢已久,乞量加宽录。”帝大怒,斥为民,令吏部锢勿用。家居十年,屡推荐,辄报罢。同年生严嵩柄政,援引之,湖广蜡尔山蛮叛,起镗副都御史,相机剿抚。镗纳土指挥田应朝策,诱致其酋,督兵破之。条上善后七事,帝咸报可。召镗还。未几,铜平酋龙子贤复叛,御史缪文龙言镗剿抚皆失。诏下抚按官勘覆,归罪于参将李经,事乃解。镗得为兵部侍郎。迁南京刑、礼二部尚书。召掌刑部。俄代李默为吏部尚书。”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2):“镗既为嵩所引,每事委随,又颇通馈遗。抚治郧阳都御史阙,镗以通政使赵文华名上。会给事中朱伯辰劾文华,文华上言:“纳言之职,例不外推。镗意在出臣,又嗾所亲伯辰论劾,欲去臣。且镗以侍郎起用,乃朦胧奏二品九年满,得加太子少保。又以不得一品,面谩腹诽,无大臣礼。”帝怒,遂与伯辰并黜为民。久之卒。隆庆初,复官,赠太子太保。”
官衔
前任:
顾应祥
明朝刑部尚书
1511年
继任:
应大猷
前任:
李默
明朝吏部尚书
1511年-1513年
继任:
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