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存仁(1710年—1764年),湖北江夏人,清代官员。雍正十二年任补江苏铜山县知县,乾隆元年任邳睢河务同知,十一年,遭苇荡营叁将韩烈揭报糜帑玩工,经署漕运总督刘统勋等审理,递烈职,十二年迁安徽按察使,十六年二月迁浙江布政使,十九年二月刑部尚书刘统勋查南河道库钱粮,并奏劾历任道员侵欺钱粮,存仁故而遭牵连免去职位。后又授予河南布政使,二十年又因浙江任失察侵欺一事,降补河南按察使,二十二年六月授广西布政使。

成就 编辑

在雍正、乾隆年间多次为勘查水利及其工程做出贡献,如筑土坝、疏通河川、增设护城河等建议,皆被采纳。

参考资料 编辑

周骏富 (编). 《清代傳記叢刊》. 〈清代河工传・卷二〉. 台北: 明文书局. 1985.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