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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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咸丰六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任山西按察使、山东布政使、署漕运总督。光绪三年(1877年)由江西饶州府知府调任四川成绵龙茂道道员。光绪十九年(1893年)官刑部尚书。
光绪二十二年四月十八日(1896年5月30日)中午,永和宫太监李苌材、张受山在北京大栅栏“庆和戏园”看戏时因争西楼三桌雅座与人发生口角,掌柜黑永闻声前来解劝。下午太监再返庆和园,张受山唆使范连沅、阎葆维、王连科、李来喜、毕汶碌等人持械行凶,后至天全茶馆。中城练勇局的副指挥杨绍时派遣队长赵云起率领兵勇二十名前往镇压。太监见状挥刀乱砍,竟“击杀捕者”,赵云起受重创殒命,兵士刘文生、马连恒等多人受伤。薛允升下令将二人斩首。光绪二十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慈禧太后下令要求改判。薛允升仍判张受山“斩立决”,改判李苌材“监候斩,秋后处决”。
光绪二十三年九月初三,受其侄薛济受贿案牵连,贬为宗人府府丞。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以病辞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随驾至河南,以病卒于汴梁。[1]
著作
编辑- 编《唐明律合编》三十卷。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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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 《清史稿》记载:“二十六年,拳祸作,两宫幸西安。允升赴行在,复起用(薛允升)刑部侍郎,寻授尚书。以老辞,不允。二十七年,回銮,从驾至河南。病卒,恤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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