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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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绍(661年—689年),字河东郡汾阴县(今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人,出自河东薛氏西祖第三房,唐朝官员。驸马,城阳公主与驸马光禄卿薛瓘的次子,娶舅舅唐高宗武则天之女太平公主为妻。

生平 编辑

唐高宗显庆六年(661年)出生。开耀元年(681年)秋七月,太平公主嫁给了薛绍,从兴安门南边直到宣阳坊西边火炬接连不断,路边的槐树大部分都被烧死了。薛绍的大哥薛𫖮认为太平公主受到的恩宠太盛而十分担忧,于是向堂叔祖薛克构询问,薛克构回答说:“皇帝的外甥娶公主是国家旧有的典章制度,如果谦恭谨慎的行事,又有何妨?可是有德之士会讨厌家中有傲慢的媳妇,所以俗话说:‘娶媳妇娶了公主,就是把官司娶回家了。’不能不为此感到害怕。时间久远的有平阳公主鄂邑公主,因为怪异反常的事而败家丧身,近的有新城公主晋安公主,为时人引以为诫。我听说新城公主是因病而亡,她的丈夫却被牵连受到杀戮污辱。晋安公主的丑事上报后,皇帝下诏审问她的事情,汴州司法李思祯、有司御独孤元康等人因为肮脏的情况同时被流放、杖杀的有11人。性丑闻居然可以这样,除非天生有美德的女子嫁给才德出众的人,否则想要不碰上灾祸太难了[1][2]!”薛𫖮非常害怕,却不敢阻挠这场婚事,而薛绍最终死于责罚[3]

当时,武则天嫌弃薛绍哥哥薛𫖮的夫人萧氏和薛绪的夫人成氏不是贵族,想要让薛家将两人休妻,说:“我女儿怎么可以和农夫家的女儿做妯娌!”有人说:“萧氏是萧瑀的侄孙女,国家原先的姻亲。”武则天才停止[4]

婚后,薛绍累官至右玉钤卫员外将军[5]垂拱四年(688年),长兄薛𫖮参与唐宗室李冲的谋反,武则天下令将薛𫖮处死,此事牵连到事前不知情的薛绍。永昌元年(689年),薛绍囚于河南狱中,因为帝婿身份不施死刑[5],“杖一百,饿死于狱”[6],虚岁二十九。当时太平公主正怀着第四个孩子。载初元年(690年)七月太平公主嫁给了表兄武攸暨

唐中宗神龙二年(706年)正月,唐中宗为薛绍平反,恢复官爵并令所司以礼改葬,正月景子朔廿二日丁酉,薛绍归葬于雍州咸阳县薛瓘墓旁,长子云麾将军、行右千牛卫中郎将、卫国公薛崇胤和次子正议大夫、行尚辇奉御薛崇简主持安葬。

墓地和墓志 编辑

2019年12月17日,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公布太平公主驸马薛绍墓于咸阳空港新城发现。

参考资料 编辑

  1. ^ 《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二》:秋,七月,公主适薛氏,自兴安门南至宣阳坊西。燎炬相属,夹路槐木多死。绍兄𫖮以公主宠盛,深忧之,以问族祖户部郎中克构,克构曰:“帝甥尚主,国家故事,苟以恭慎行之,亦何伤!然谚曰:‘娶妇得公主,无事取官府。’不得不为之惧也。”
  2. ^ 《册府元龟·卷七百八十八·总录部 智识》:薛克构为户部郎中。族子绍,城阳公主子也,尚太平公主。绍之将婚也,兄𫖮以公主宠盛,深忧之,以问克构。克构曰:“帝甥尚主,由来故事。若以恭慎行之,亦何惧也!然室有傲妇,善士所恶。故鄙谚曰:‘娶妇得公主,平地买官府’。远则平阳、盖主,妖孽致败;近则新城、晋安,为时所诫。吾闻新城以病而卒,夫子受其戮辱。晋安之丑迹上闻,有敕推案其事,汴州司法李思祯、有司御独孤元康等,以秽污之状同时流配、杖决者十有一人。帷薄彰露有如此者,非夫天资淑德,以配君子,欲求无患者难矣哉!”𫖮虽大惧,而竟不敢言。
  3. ^ 《新唐书·卷一百九十七·列传第一百二十二》:子克构,有器识,永隆初,历户部郎中。族人黄门侍郎𫖮,以弟绍尚太平公主,问于克构,答曰:“室有傲妇,善士所恶。夫惟淑德,以配君子,无患可矣。”𫖮不敢沮,而绍卒诛。
  4. ^ 《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天后以𫖮妻萧氏及𫖮弟绪妻成氏非贵族,欲出之,曰:“我女岂可使与田舍女为妯娌邪!”或曰:“萧氏,瑀之侄孙,国家旧姻。”乃止。
  5. ^ 5.0 5.1 新唐书·卷八十·列传第五》越王贞……𫖮,驸马都尉瓘之子,母城阳长公主,封河东县侯。绍尚太平公主,擢累右玉钤卫员外将军,以主婿不加戮,饿死河南狱。
  6. ^ 《资治通鉴》卷204